四川新闻网消息你是否曾将个人电话卡、以及个人或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租借、出售给他人?
当心!银行卡、电话卡一旦被用于不法行为,初始注册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期,为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广汉市公安局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积极开展以打击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成功破获“8.01”贩卖“两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缴获涉案“两卡”100余张,扣押赃款34万余元。
今年8月,广汉市公刑侦大队专案组民警在对异常账户进行梳理时,一个叫罗某的男子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罗某的一张银行卡因涉嫌电信诈骗曾被外地警方冻结,同时其名下的多张银行卡资金长期往来十分异常。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一个以罗某、雷某等人为首的专门收购、贩卖“两卡”犯罪团伙很快浮出水面,其贩卖的电话卡、银行卡被不法分子利用,资金流水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
专案组以此为突破口,经过一个多月取证,掌握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9月15日以来,专案组精心布置,展开抓捕行动,先后在我市雒城镇南昌路、南兴镇等地,成功将罗某、雷某、黄某、谭某等团伙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专案组乘胜追击,陆续将用本人身份多次办卡并贩卖给罗某团伙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龙、李某玲等17人相继抓获。
经查: 今年2月至9月,该团伙使用本人或购买他人的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通过网络售卖, “截流”卡上资金等方式牟利60余万元。通过审讯,罗某、雷某等人对贩卖“两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办理中。
(广汉市公安局提供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