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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一小伙刚出看守所,又被送进拘留所!他到底干了啥?

2020-10-31新闻27

原标题:罗平一小伙刚出看守所,又被送进拘留所!他到底干了啥?

一小伙刑满刚从看守所释放出来,却不料,不到几天,“手痒难耐”再次实施盗窃被抓获,又被刑事拘留,成为了罗平县看守所的“熟客”。

10月6日11时00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在老324国道旁某建筑工地,抓到一个盗窃工地库房内材料的人。接到报案,“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巡特警大队处警组出警处置。处警组接到指令,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嫌疑人,并将案件移交罗雄派出所受理。罗雄派出所受理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结果令民警“大开眼界”!

嫌疑人陈某,男,现年18岁,2019年10月31日,因盗窃被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2019年11月19日,因损毁公私财物被给予行政拘留15日处罚,2020年年初,因盗窃罪被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20年8月24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于9月9日,到老324国道旁某建筑工地打工。

期间,发现该工地的库房无人看守还不锁门,遂开始了“蚂蚁搬家”式盗窃库房。

从9月12日开始,陆续从库房内盗窃孔插板、角磨机、双面遮光迪卡尼细麻棉、黄白色双层布窗帘、成件数平板灯、铜芯电线等物品,直到10月6日,盗窃1件(12盏、40W)60cm x 60cm平板灯逃离现场时,被建筑工地工人人赃俱获。在此期间,不间断作案达14起。 经价格认定,涉案总价值18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罗平县看守所,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文来源:罗平县公安局 刘志洋

本期编辑:王凡

#盗窃案件#看守所#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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