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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广州禁止餐饮商家设最低消费,拒不改正最高罚万元

2020-10-31新闻19

原标题:明确了!广州禁止餐饮商家设最低消费,拒不改正最高罚万元

10月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这也是广东首部反餐饮浪费地方立法。

餐饮商家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条例》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

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

2

在餐饮服务场所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醒目标识标牌;

3

对服务人员进行点菜培训,在菜单上标注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餐品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4

在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 提醒消费者适度点餐, 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的,主动进行提醒劝告;

5

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

6

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配备卫生环保的餐盒、餐袋等工具,提供打包服务;

7

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互联网餐饮平台提供餐饮服务,应当在平台餐饮食品页面标注餐品名称、分量、口味、建议用餐人数等信息。

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或者拒绝提供打包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经营者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经营者违规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需显著标示

《条例》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或者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

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或者捐赠临近保质期食品,应当显著标示并明确告知,不得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出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也不得以改换包装等方式重新出售。

假吃、催吐等网播猎奇行为要惩处

“美食网络直播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得采用假吃、催吐、猎奇等方式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针对时兴的“网络吃播”领域,《条例》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制定平台服务规则,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的行为。

若网络直播平台违反规定,未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散播餐饮浪费内容的,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校内配餐应当提供小份和整份两种规格

《条例》要求,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活动的用餐管理规定,遵守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用餐标准,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引领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在反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活动中造成餐饮浪费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公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条例》还要求采用校内配餐供餐的学校以及向学生集中配餐供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小份和整份两种规格的套餐选择,小份套餐价格在整份套餐的基础上进行成本核减后确定,两种规格套餐的主食均应保证供应。

《条例》还建议将每年八月第一周定为广州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黄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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