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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男子酒后侥幸驾驶报废车,罚款+吊销驾驶证+扣车

2020-10-30新闻14

翟某酒后竟然侥幸驾驶报废摩托车逛街,不料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10月28日,翟某因饮酒后驾驶报废摩托车等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550元、吊销驾驶证记的处罚,并依法收缴报废摩托车。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月23日,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市交警支队十大队在古辣镇古辣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农用车、面包车、机动三轮摩托车等常见车辆存在的酒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非法改装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助力“幸福乡村”建设。

当天下午14时许,一男子驾驶浙AGG8**两轮摩托车经过执勤点时,执勤民警示意男子停车检查。经对男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该摩托车驾驶人翟某持有C1D类机动车驾驶证,让执勤交警意外的是其所驾驶的摩托车已连续多年未审验,且于2016年6月达到强制报废期限。随后,执勤民警将车辆暂扣,并传唤其到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0月28日,宾阳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翟某的酒后驾驶、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5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对其驾驶的报废摩托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酒驾本身就很危险,酒后驾驶报废车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记者:周璇 通讯员:李斌 严焘

#违法违规行为#酒驾#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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