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公布“2020年9月药品挂网公开议价超“黄线”幅度较大采购品种名单的通知”。
通知显示2020年9月份挂网公开议价超“黄线”幅度排名靠前且有一定采购金额的品种累积有18个,其中10个为新申请品种,8个为原在用品种。注射剂为主要超“黄线”品种,占13个品种。
通知明确,议价超“黄线”品种仅作为提醒,部分品种确因成本上涨或有质量疗效优势等原因,超“黄线”议价;但也有部分品种价格明显高于同类在用品种。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以及阳光平台“红黄绿线”议价实时提醒信息合理议价,既保证临床需求,又避免不合理调价,采购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
2019年9月3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指出,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将以“推送信息,绿线参考,黄线提醒,红线拦截”方式实施询价议价。按照“品种分类挂网,价格议定成交”方法,设置不同的红黄绿线价格提示。
(一)信息推送:“阳光平台”向医疗机构推送以下信息供医疗机构议价参考:
1.该药品十五省市采购价;
2.该药品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包括最低价、平均价、最高价);
3.同品种药品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包括最低价、平均价、4最高价)。
(二)议价参考(绿线):
绿线包括:该药品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低价与该药品十五省市最低采购价两者取低的价格。
(三)议价提醒(黄线):议价结果高于黄线的,系统自动提醒。
黄线包括:
1.原中标价或挂网价;
2.人社部药品编码标准库内同一编码品种的药品在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高价。
(四)议价锁定(红线):议价结果高于红线的,系统议价锁定,议价结果无法校验通过,具体如下:
1.已纳入临床紧缺药品目录的药品不设置红线;
2.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及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红线对应原研药品议价结果最高价;
3.其他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范围内的药品,红线对应十五省市平均价(十五省市平均价是指十五省市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
2019年10月18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再次指出:
1.议价参考(绿线):该药品原中标价或挂网价、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低价与该药品十五省市最低采购价三者取低的价格。
2.议价提醒(黄线):议价结果高于黄线的,系统自动提醒。
黄线包括:
①原中标价或挂网价;
②人社部药品编码标准库内同一编码品种的药品(原研药品或参比制剂除外)在本市的最高中标价或挂网价;
③原研药品或参比制剂价格的一定比例;
④主流品种价格(限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
药品议价结果超过其中任意2条黄线则系统自动拦截,议价锁定,医疗机构需重新议价。
3.议价锁定(红线):议价结果高于红线的,系统议价锁定,议价结果无法校验通过。
红线包括:
①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在15省市中不足10个省市采购价5的:红线对应本市同品种最低价。
②同企业同通用名同规格已有有效统编代码的药品,新增不同包装数量的:红线为已有统编代码药品按现行药品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最低价。
③以上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范围内的所有药品,红线对应十五省市平均价(指十五省市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
对议价触及红线的药品,医疗机构需在45天内与生产企业重新议价,未完成议价的药品将无法在阳光平台继续采购。
责任编辑: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