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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引智立法、学法用典

2020-10-30新闻9

今年4月,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区首家、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唯一一家成功入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点自设立以来,高点定位、系统谋划,承担了4部法律法规(《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草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的立法意见征询和调研任务,累计上报意见建议60条,被市人大采纳4条,有效发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立法“直通车”作用,向地方立法机关传递最真实的崇明声音。 最近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又在忙什么呢?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携手智库 擦亮联系点品牌

10月29日下午,区农业农村委与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张锋、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相关负责人童潇副教授进行了签约。

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建共享、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立法决策、立法咨询、法治宣传、人才培养、智库建设等方面全面深化合作交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擦亮上海第一家“农”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品牌,为地方高质量立法和崇明绿色生态发展贡献集体智慧。

双方还开展了《民法典》与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业农村发展立法建议课题研究,这个课题是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首个合作研究课题。该课题拟通过梳理《民法典》中有关农业农村的相关规定,如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规定,对比分析上海地方规范与《民法典》规定之间落位、缺位和冲突情况,对上海市有关农业农村地方立法提出具有建设性的立法完善建议,助力崇明乡村振兴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还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相关专家加入崇明区农业农村发展专家服务指导团合作事宜,充分发挥专家的法律优势,作为农业农村发展智囊团、思想库,促进提升崇明农业农村发展决策和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提升地方立法建议的质量水平。 求贤问智 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瓶颈

10月29日上午,区农业农村委邀请崇明区人民法院专委陆静、崇明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黄菲菲、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刘竞元、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子龙、上海市聚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陈和杨浩6位法律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法律方面的问题。

会上,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陆锦辉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崇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 6位专家围绕如何把握市政府16号令与市农委5号文的关系,宅基地执法权限归属问题,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审批时间和验收时间、质量监管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学法用典 点亮立法联系点工作

10月28日,区农业农村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举办《民法典》专题工作培训班,邀请上海市律师协会崇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美红作专题讲座。区人大法制(司法监察)委主任委员徐超,区农业农村委部分党组成员、处级干部,区农业农村委机关科室、区级事业单位、乡镇农技中心行政负责人,各信息采集点联络员、信息员代表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丁律师就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等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讲解,通过真实案例,就法条中多个疑难问题进行生动阐释,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法律意识,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全体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丁律师作为区农业农村委联络律师,通过她多年的农业农村工作经验,重点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成员合法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方面予以深刻延伸讲解,对下阶段工作起到指引和帮助作用。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张锋指出,《民法典》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与单位发展和个人生活密切相关。领导干部带头学好《民法典》深刻理解和把握核心内容和重点问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一言一行纳入到民法典范围和界限之内,有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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