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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秀区检察院对一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公开宣告

2020-10-30新闻8

原标题:竞秀区检察院对一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公开宣告

“被不起诉人苑某某,对我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否有异议?”

“没有异议,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记住教训,警钟长鸣,牢记安全生产第一位,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10月28日,竞秀区检察院对苑某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该院检察长聂卫新担任宣告人,副检察长王岚主持宣告会。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被害人家属、值班律师参与见证了整个宣告、送达过程。

公开宣告会上,聂卫新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对被不起诉人苑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要求其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更好的发展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要做好法治宣传,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被不起诉人表示无异议,并在在场人员的见证下认罪悔罪。

“苑某某并非事故发生的直接或主要责任人,并且为过失犯罪,系初犯,事发后积极配合救援及协商赔偿事宜,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是合理、合法的。同时这一决定也可以督促其规范经营活动,可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人大代表在现场的发言。

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是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举措。竞秀区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少捕、慎诉,同时及时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程度的保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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