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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刷丢了1.6万

2020-10-30新闻6

扬子晚报网10月30日讯(通讯员 陆裕顺 刘晶 记者 王国柱)“刷脸”支付,以其更为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人,特别是年轻人的喜欢,但“刷脸”存在风险,泰兴一市民就因“刷脸”刷丢了1.6万元。10月28日,涉案犯罪嫌疑人朱某被泰兴警方抓获。

嫌疑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朱某与受害人叶某是多年的好友,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关系十分要好。2020年9月中旬,朱某到叶某家串门时,想到自己支付宝账号中有8000多元欠款一时无法按期归还,便假借帮叶某通过支付宝申请失业金为名,让叶某“刷脸”认证,提交申请后,朱某又偷偷打开叶某的“借呗”,再以领取失业金需要“刷脸”为由,从叶某“借呗”提现并转账到自己丈夫的账号中,其间叶某对此一无所知。

之后的20多天里,朱某先后6次以各种理由借走叶某的手机,通过“刷脸”从叶某支付宝、微信账号中偷偷转走8300元,直至支付宝发送还款信息,叶某才发现自己的账号被盗刷,随即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从资金流向、转账记录入手,很快就将朱某抓获,但被盗刷的1.6万多元已被其用于还欠款和日常花销。民警提醒,“刷脸”支付是一种通过图像识别完成支付的方式,虽然方便,但识别软件受环境、光线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准确率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所以在使用这一功能进行支付前,首先要确认支付的项目和金额,然后亲手操作;在开设“刷脸”支付功能时,切记设置支付限额,大额支付、转账最好用密码支付;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QQ中尽量不要“晒”自己正面照片,以防被他人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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