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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探索涉退役军人领域司法救助及公益诉讼新机制

2020-10-29新闻5

曾某某双手局促地搓着,直到说起儿子最近的变化,手才停下来,露出一丝笑意。这是10月15日,记者在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见到曾某某时的情景。

曾某某的丈夫是一名退役军人,本人是福泉市的一名村医,去年1月,她丈夫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小家庭经济支柱意外去世,肇事司机金某某正在服刑,民事判决还未进入执行程序,而曾某某需要独自承担房贷以及抚养两个孩子,每月至少缺口2000元,生计陷入困顿,不得已甚至将家里的车卖掉以解压力。

黔南州福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获知曾某某的相关情况后,及时与当地检察院联系,检察院依法从案件审理阶段就主动介入,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司法救助审批进度,与福泉市教育局、福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业心理辅导机构等部门形成“1+N”司法救助合力。7月30日,曾某某领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最让曾某某感激的是,福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还给两个不足10岁的孩子提供了专业化心理疏导,让目睹事发过程、受到严重精神刺激的孩子逐渐摆脱噩梦,慢慢露出笑脸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很感激国家对我们退役军人家属的关心,法律援助使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曾某某说。

这是黔南州强化涉退役军人领域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的一个个案。2018年12月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以来,不断携手州检察院系统推进退役军人法援服务工作创新。今年7月1日,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黔南州检察院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对涉退役军人领域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的工作流程、各方职责和工作质量作出要求,同时全州各县市也比照出台落实细则。

据悉,实施办法专门对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这个特殊群体,出台一个专属实操细化规定,是一次工作机制上的创新。“比如规定了各流程环节的办结天数,规定了线索移交和文书的规范等,这就非常便于对标执行了。”黔南州检察院副院长刘晓军说。

实施办法的出台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去年4月,在发现辖区内一些烈士陵园部分墓碑破损、陵园内杂草丛生、垃圾遍地的情况,启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活动”专项工作,发出检察建议进行督促,促使一个月之内修缮陵园设施30余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黔南州完成涉退役军人领域公益诉讼立案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据悉,黔南州这一涉退役军人领域司法救助及公益诉讼新机制,已作为基层工作创新,被最高检以工作交流方式转发全国检察系统。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欧阳海南方亚丽

编辑吴玲

#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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