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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狗撞人还是人撞狗?北京法院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激烈辩论

2020-10-29新闻26

2019年8月3日7时左右,王先生在晨练的时遇到了一只拉布拉多犬。人和狗发生了碰撞。王先生摔成了十级伤残。后来,王先生把狗的主人秦先生告上了法庭,索要20余万元的赔偿。

究竟是狗撞了人,还是人撞了狗,王先生和秦先生在法庭上争执不下。王先生今年62岁,对轮滑运动非常热爱。

2019年8月3日一大早,王先生和往常一样,来到石景山游乐园南广场,穿上轮滑鞋开始晨练。

此时,秦先生牵着自家的拉布拉多犬也来到了广场。

松了绳子的狗开始在广场上撒欢儿。当狗跑到广场边缘时,王先生滑着轮滑恰巧经过此处,结果人和狗撞在了一起,王先生摔了出去。

原告王先生的代理人说,经医生诊断,原告左股骨粗隆间骨折,老年性骨质疏松,胃食管反流,原告的伤情经本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程度构成10级,致残率10%

王先生说,事发时,拉布拉多犬突然从他的左侧方窜出,撞在他的腿上。他来不及躲闪才摔倒在地。

王先生认为,事发的根本原因在于秦先生松开了狗绳,放任拉布拉多犬在广场上肆意奔跑。

被告秦先生并不同意赔偿王先生的观点。他说,事发前的一刻,他的拉布拉多犬并未奔跑。

秦先生认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王先生的轮滑速度太快,使其自身陷入了危险的境地。

王先生指着录像说,监控录像里根本就看不出来狗有过停下来回头看的动作;另外,他在这个广场上玩轮滑这么多年了,对于危险总是高度警惕,不存在滑行过快的问题。

被告秦先生强调,王先生是从他身后出现的,他根本来不及注意。而王先生则表示,秦先生在广场上遛狗,松开狗绳就是放任危险的发生。庭审后,记者来到事发的广场。这里并没有禁止遛狗的标志牌,也并没有禁止从事某项运动的标志牌。周边居民表示,时常有人到此处遛狗,但大多遛狗这者都使用狗链。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事发后,秦先生把王先生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救治的费用。庭审中,原被告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一直争论不休,并拒绝调解,法官将择日宣判。

记者:高健 摄像: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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