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酒业讯 7月16日,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上味酒业盗用我会名誉进行虚假宣传的严正声明》。该声明称,以李小兵为法定代表人的贵州上味酒业有限公司在其销售“《上味》”牌系列白酒时,未经协会允许擅自使用含有“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的字样进行虚假宣传,并在协会未知情况下盗用伪造协会印章,签署(盖)在其商品外包装盒上及商品上,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还表示,协会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授权使用协会名称名誉及使用公章,并保留对上味酒业及其人员的侵权行为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随后,7月19日,贵州上味酒业有限公司在官方微信平台上予以回应。
上味酒业表示,2020年7月16日,我公司在其他途径获悉贵会在多种渠道发布的《关于上味酒业盗用我会名誉进行虚假宣传的严正声明》,声明中表示:以李小兵为法定代表人的贵州上味酒业有限公司,在销售上味牌系列白酒时,未经我会允许擅自使用含有“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的字样进行虚假宣传,并在我会未知情的情况下盗用伪造我会印章。
知悉上述文书后,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并开展全面调查。经核实,我司于2016年4月8日与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签订了为期十年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第二条明确约定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许可我公司代表协会名义开展贵州白酒的推广等工作。据此,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所发布内容均为不实信息,声明中有针对性地提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行为极为不妥,而盗用等涉嫌犯罪的词句均系其内部未经核实其内部文件所发出的武断之言。
上述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的声明未经认真审阅便发布于各微信群以及被大小媒体中,已对我公司的声誉及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我公司要求食品工业协会立即撤销不实声明,积极与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我公司保留继续维权,同时将保留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件一: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与贵州上味酒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
附件二: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的不实声明;
编辑:何莹莹
统筹:赵子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