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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南明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暖民心 检察力量助脱贫

2020-10-28新闻17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这是《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中对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解释。

就是这80字的解释背后,渗透着人民检察官对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的责任和决心。

近年来,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服务救助对象、借力相关部门、拓展救助形式、延伸帮扶触角上下足功夫“铆足劲”,办理了一批司法救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不仅促进了涉检信访案件的化解,还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既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又彰显了检察为民本色。

尤其在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后,南明区检察院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立足于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中,深度融合、靠前服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特色,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国家司法救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

发放司法救助金传递“检察温度”

10月26日下午,南明区检察院向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11名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获救助。

“南明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于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一定程度上解决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基本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南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林说。

据了解,南明区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促进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让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该院重点将目标放在贫困群众中,不断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对因案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帮助贫困当事人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当天司法救助金发放的当事人中有2户就是建档贫困户。

2018年1月至今,南明区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5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1.2万元。其中,2020年1月至今,南明区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7件,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万元,另有14.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正在审批程序中,将于近日发放。

针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南明区检察院加强调查研究,对获得国家司法救助的贫困当事人定期进行回访,掌握其脱贫情况和相关政策措施惠及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拓宽渠道核实司法救助案件线索

近年来,南明区检察院将“等案上门”变“多渠道找案”,积极核实排查辖区内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切实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

黄林介绍,南明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妇联、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及时收集、核查司法救助线索,共享救助信息,充分发挥多元化、综合性救助作用,共同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另一方面,南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主动了解被害人受到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告知其可以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将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救助线索后,主动向原案件承办人了解案件情况,并联系被害人及其家属确定其是否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对主动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被害人,控申部门还主动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核查被害人家庭情况,特别是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或急需救助的被害人开启绿色通道,优先评估,并积极与党委、政法委联系,加快报批审批节奏,加大救助额度,及时给予救助,解决被救助人员的燃眉之急。”黄林说。

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南明区检察院对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引入公开听证审查、公开论证、公开答复等办案审查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法律专家等与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案件承办检察官面对面就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评估审查和监督。

10月12日上午,南明区检察院就龙某某等4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审查,对李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答复。听证会邀请贵阳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贵州商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军;南明区检察院智库专家、贵州民族大学教授张雯;南明区检察院值班律师、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仕光担任听证员。

当天,工作人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宣布会场纪律、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并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范围、办理程序、救助资金来源等进行了说明;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发表了申请救助的理由,刑事案件原承办人介绍了原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国家司法救助案承办人阐明了司法救助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据;听证员对司法救助申请人、刑事案件原承办人、司法救助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在司法救助申请人退场后,三名听证员紧紧围绕是司法救助申请人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进行了讨论,就司法救助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积极发表了意见,对4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形成了评议意见,作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重要参考。

截至目前,南明区检察院已采取公开听证审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公开答复12件,取得了“救助一案,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

“通过公开听证和公开答复,使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及听证员、旁听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工作情况,增强了办理案件的透明度。”黄林说,南明区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继续拓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检察产品,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马春晓

编辑吴玲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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