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王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被古镇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10月22日,案件还没处理完,王某又无证酒后驾车在古镇肇事,之后还叫人顶包。10月27日,从古镇交警大队获悉,王某将合并被处罚款55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
10月22日凌晨,古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古镇镇东兴东路朗达酒店对开发生一宗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
值班民警闻讯随即赶往现场,看到肇事的是一辆贵H号牌小轿车和一辆粤B号牌小轿车。在了解案发经过时,一名蒙姓男子自称是贵H号牌小轿车的驾驶人,但办案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和蒙某的供述怀疑案件另有隐情。在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后,民警确认蒙某并非贵H号牌小轿车的肇事司机。
在证据事实面前,蒙某知道难以蒙混过关,于是交代自己是替朋友王某顶包。此时,王某才不得不从距离现场不远的某一角落里走了出来。
据王某交代,10月21日20时许,他与一帮朋友在朋友的家吃饭喝酒。次日零时30分许,他驾驶贵H号牌小轿车在朗达酒店停车场倒车时撞上停放在路边的粤B小客车,事故发生后,想到自己喝了酒于是打电话叫朋友蒙某到现场顶包,之后报警企图向保险公司索赔,未料被办案民警当场识破。在进行酒精检测时,结果显示王某涉嫌醉酒驾车,民警于是将王某带往医院抽血备检。
10月23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7.7mg/100ml,确认为酒后驾车。在查询王某的相关信息时,民警发现王某曾于本月9日因饮酒驾车在古镇被执勤民警查处过,并依法暂扣了驾驶证。不过截止交通事故发生的当天凌晨,王某还未接受相关处罚。
10月27日,从古镇交警大队获悉,王某第一次酒驾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20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第二次酒后驾车将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吊销。另外,其无证驾车违法行为将被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三项违法行为将合并处罚。
全媒体记者 刘梦晗 通讯员 刘洪希 陈春易 文/图
编辑 徐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