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就是柴米油盐。其实,婚姻也需要浪漫和激情。若想要婚姻长久,就要保持"亲密感"。亲密关系学中提出,两性关系的维系,最重要的三个因素是:激情、亲密和承诺。亲密是互相分享和承担生活的种种,承诺是约定,而激情就是"性生活"。
男女之间发展到结婚,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对对方是否有欲望。性是人最原始的本能,在婚姻关系中更是重要的一部分。然而性生活往往会成为阻碍夫妻关系的栅栏。
案发现场
2001年3月15日,买菜回家的老王在路边发现一些奇怪的痕迹,顺着痕迹走近一看,眼前的场景让他大吃一惊,一名男子满嘴血迹地倒在地上,老王发现死者是同村李寒的丈夫,就赶紧报了警,连忙通知了李寒。
民警赶到现场后,想要进一步了解死因,李寒却抱着丈夫的尸体不让民警靠近,声称人都死了,就让他安心地走吧。
然而让李寒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就被请到了公安局,看着尸检报告李寒显得很慌张,警察很快就突破了她的心理防线,最终,她详细地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
嫁"恩人"为妻
1997年,19岁的李寒进县城打工,可是没过多久,钱没赚到,却遭遇了一场车祸,肇事司机逃跑。等她醒来已经是在家乡的医院里,而她的腿也摔成了骨折,父母在庆幸自己女儿捡回一条命的同时,开始为昂贵的医药费担忧。
李寒家境并不好,父亲身体常年干不了重活,两三万的治疗费对于李寒家庭来说,是一笔巨款,跑遍了亲朋好友,也很难筹到这么多钱,医院那边一直催手术费,如果钱不到位,可能要面临截肢的危险。
在一家人快绝望的时候,隔壁村有个陌生男人来到家李寒家,他说可以出这笔钱,但有个条件,就是伤好以后把李寒嫁给自己做老婆,李寒的父母看着这个比自己女儿大十几岁的中年男子,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下来。
躺在病床上的李寒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看着父母的泪水,只好答应了对方的条件。
几个月后,李寒跟这位陌生男子办理了结婚证,从提亲到结婚,两人只见过三次面,结婚那天晚上,李寒没有感受到新婚该有的幸福和快乐,相反,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来的不安和紧张。
酒醉熏熏回房的丈夫试着接近李寒,李寒竟拿起剪刀护身,就这样,李寒坐在床边的地上一直到天亮。
婚后性暴力
因为从小家教严格,李寒几乎很少跟异性讲过话,以至于她对婚姻,对性产生恐惧感。
日子一天天过去,李寒一直没有让这个大自己十几岁的丈夫"碰"一下。终于有一天,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耐下,回到家的丈夫借着酒劲想和李寒亲密,李寒还是故意躲开丈夫,一怒之下,丈夫居然将李寒捆了起来,粗蛮暴力的将其占有。
这件事情后,李寒跟对方提出了离婚,但丈夫认为当时是自己花钱救了她,对离婚并不理会,反而隔三差五的强迫李寒就范,有时候竟拳脚相加,自此,李寒对个丈夫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感,小心翼翼的过着日子。
直到有一天,丈夫喝完酒回家,拖着李寒进房,李寒反手给了他一巴掌,恼羞成怒的丈夫拿起擀面棒子将李寒乱打一通,以发泄心中的愤恨。
计划弑夫
满身伤痕的李寒已经彻底无法忍受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开始计划杀死自己的丈夫。
在经过几天的挣扎和犹豫后,在上街买菜的那一天,李寒看见了老鼠药,而这也让她下定了决心,将买来的老鼠药混进包子馅里,下班回来的丈夫吃完包子后腹部开始剧烈的疼痛,李寒搀扶着他去村卫生所,半路上丈夫口吐鲜血摔倒在地,在确认丈夫死亡后,李寒将尸体拖到路边的草丛里,然后就是我们前面说被人发现的那一幕。
可以说李寒走到这一步,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长期忍受丈夫的毒打和性暴力是其根本原因,而法院也做出了公正的判决,2001年8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寒故意杀人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虽然李寒"弑杀亲夫案"已经过去很多年,但至今提起来依然让人唏嘘不已,作为婚姻关系中的一个典型悲剧,这个案件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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