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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这名市政协副主席刺伤的“特定关系人”,到底指什么人?

2020-10-27新闻5

摘要:腐蚀官员的“致命诱惑”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政协副主席蒋叶贵与一名女性特定关系人见面时,发生肢体冲突,该女性被蒋叶贵用刀刺伤。该事件再度把“特定关系人”这一特殊名词引入公众视野。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蒋叶贵于10月1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0月7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什么是特定关系人?根据2007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解析,特定关系人主要有三种形式: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认定是否属于特定关系人,关键在于是否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共同利益关系。《意见》还指出“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行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动的,对特定关系人也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纵观近些年查处的官员受贿案,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不法分子也开始翻新花样“围猎”干部。特定关系人的身影在其中频繁出现。其中,既有官员授意或默许其“身边人”收受贿赂的行为,也有“身边人”主动向行贿人“靠拢”,进而腐蚀官员的现象。随着特定关系人的加入,官员的犯罪行为变得更加多样,作案手段也更间接隐蔽。

“‘特定关系人’属于法律用语。从这几年的案件通报来看,特定关系人既可以充当官员腐败的中介,也可能成为腐败的利益共同体。”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能不能监督和制约特定关系人与公职人员之间的关系,甚至对特定关系人进行监督,直接关系到预防腐败和反腐败的效果。

腐蚀官员的“致命诱惑”

今年5月,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及特定关系人霍盈盈受贿案迎来了最终判决:两人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年。自称为“二号首长”的金晋哲曾是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虞海燕曾经多年的秘书。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经过求证,确定了特定关系人霍盈盈是金晋哲的情妇。

金晋哲及特定关系人霍盈盈同庭受审。

情妇作为“特定关系人”时常见于官员受贿案中。在她们的“曲线攻关”下,官员逐渐被腐蚀。

“我受贿时,情妇是工具载体,是‘操盘手’、是‘仓库’。我受贿的所有钱物几乎全部是通过情妇实现的……”在短短6年时间里,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伙同情妇赵晓莉受贿数额达到近3千万元。

据悉,一些试图在刘家坤面前用金钱开路却碰壁的老板,知道他有个情妇后,便觉得找到了“敲门砖”。有个叫康建平的商人在春节期间两次共送给赵晓莉500万元,另外还有曾被刘家坤退回的观音画像。

刘家坤知道后让赵晓莉退款。赵晓莉一听就哭了,闹着说:“我跟你老刘这么多年,没名没分,你工资也不给我一分,让俺娘俩坐吃山空,以后生活怎么办?”见此,刘家坤的心理防线轰然崩溃,当即答应帮忙。

今年5月,浙江衢州市规划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骋,特定关系人徐娟受贿案在衢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两人分获有期徒刑八年和六年。

作为徐骋的特定关系人,徐娟自2009年以来就与徐骋保持了稳定的情人关系。由于两人的关系在小范围内是公开的秘密,行贿人“搞不定”徐骋,就在徐娟身上做文章。

在对中梁房开公司违反规划设计施工问题的处理上,徐骋前期尚能坚持原则,在得知徐娟收受贿赂后,便原则尽失,甚至强行要求下属通过规划核实验收。在多次受贿事件中,基本都是徐娟在台前谈事、收钱,徐骋在后台办事。

办理该案的衢州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祝明飞认为,徐骋和徐娟共同受贿案办理中最大的难点是审查突破。一方面徐娟作为中间人使得行贿人与徐骋在输送利益方面并无直接接触,行贿人的供述在直接指向上不够紧密。

另一方面,徐骋、徐娟作为利益共同体,出于互相保护的本能,因此在被审查调查过程中对抗性较强。类似问题在情妇作为特定关系人的受贿案中较多见,这也使案件查处变得更困难。

官员腐败的“前哨”

在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腐败官员的特定关系人不光有情妇,不少近亲属在其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甚至司机、秘书、家里的保姆都有可能与官员结为“利益共同体”,充当官员的“前哨”、代理人。

今年5月21日,皖南医学院原督导员张光平(副厅级)受贿案宣判。在张光平收受的159万余元贿赂款中,不乏有通过其母亲、姐姐等近亲属实现的。

在2000年至2014年,张光平接受安徽某建筑公司法人的请托,为其提供帮助。作为交换条件之一,该公司聘请张光平的姐姐担任公司会计。2014年之后,张光平的姐姐不用到公司上班,却领了近23万元的工资和奖金。

以特定关系人为掩护、行权钱交易之实的“隐身腐败”现象在玉溪市移民开发局原局长武继昌受贿案中有了更清晰的路径。

武继昌在任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领导职务时,蔡某昌为在抚仙湖工程项目上得到武继昌更多的关照和支持,便让武继昌的前岳父马某加入该项目。该项目工程造价200万,蔡某昌便多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给马某。马某将钱转给女儿,即武继昌的前妻,前妻又将钱转给武继昌。经过三层转手后,这笔钱最终还是落入了武继昌的口袋。

除了近亲属,司机也可能成为特定关系人。在河南省高院曾公布的受贿案中,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郑建民的司机,利用长期接近郑建民所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关系,从中积极“协调”,最终促成郑建民拍板做出购买枫华置业公司名下温哥华大厦的决定,并在交易成功后获取了500万元的巨额贿款,最终该司机获刑七年。

从十九大以来省部级官员主动投案的情况看,多数都是因为“特定关系人”出了问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主动投案,与他的儿子秦岭案发就有直接的关系。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投案,据报道也和一名女性特定关系人的暴露有关。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王铁投案,则与他的弟弟王磊有关。

在庄德水看来,甚至有的特定关系人专门负责收取贿赂,制造出公职人员与行贿人素不相识的表象。案发后,公职人员试图以此洗脱自己的罪名,干扰法律社会的正常秩序。如何预防或治理相关问题,就成为了一个现实问题。

对此,庄德水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另一方面,要把监督和制约的触角延伸到官员的关系网络中,加强对官员八小时外的生活社交圈的监督和管理。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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