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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法院巡回审判到社区 法院院长出庭并现场说法

2020-10-27新闻5

10月23日,米易县人民法院就胡某某等八名被告人盗伐林木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举行巡回公开宣判及以案说法现场会。

据悉,被告人胡某某等八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12次在普威镇独树村销洞社猴子坡张老屋基处砍伐米德杉树38株,用于加工棺木大板进行销售,造成国有林木损失5万余元。米易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某等八名被告人犯盗伐林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处四千元至两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119100元。同时,根据“谁破坏、谁修复,谁乱伐、谁补植”的修复性司法原则,责令被告人在刑满释放后的当年或次年在林木被盗伐地或指定地方栽植米德衫树152株,被告人均表示息诉服判。

为强化以案说法宣传效果,本次现场会在独树村村委会举行,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乡镇、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普威镇100多名群众到场旁听。大家纷纷表示,旁听了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更深刻地认识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以后的生活中会积极行动起来,同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保护米易绿色生态资源。

祝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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