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捕鱼游戏界面
东方网记者刘理10月27日报道:曾经风靡一时的“巅峰捕鱼”网游,实则是网络赌博。近日,嘉定检察院披露了上海市首例利用网络游戏的虚拟场景开设赌场案。其中,沈某、骆某等2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
此外,据嘉定检察院透露,一系列利用网游开设赌场的案件陆续移送至该院。2020年以来,该院受理此类案件42件307人,批准逮捕21件214人,审查起诉13件50人,嘉定区法院宣判16件93人。
涉案3700余万!26人开设网络赌场获刑
利用网络捕鱼游戏搭建虚拟场景,采用出租高级账号、出售道具等方式接受投注,再用回收账号、回购道具及金币的方式向赌徒兑现人民币,以此非法牟利。
2016年上半年起,被告人沈某组建团队研发“巅峰捕鱼”游戏软件。2018年5月,沈某等人通过与某直播平台宣传推介吸引赌徒。
短短一年间,该公司通过充值、出租账号、出售道具等方式吸引赌徒投注合计赌资金额3700余万元。
2019年11月29日,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26人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7日,沈某等人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0年2月21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巅峰捕鱼游戏界面
如何鉴定是网游还是赌博?
经有关部门许可上线运营,“巅峰捕鱼”是如何从一款合法的游戏变为赌博平台的?如何确定这是一款正常的网络游戏,还是虚拟的赌博平台?
作为本案的承办检察官,嘉定检察院检察官李鉴振对案件中的“游戏模式”进行分析,认为可以构成赌博行为。
李鉴振认为,游戏中“接受投注”“随机事件”“退币退分”三个环节是一个闭环结构。其中,出租账号、出售道具弹头,就是“接受投注”,金币、弹头就是可供下注的筹码;游戏中虚拟的捕鱼场景就是“随机事件”;回收账号、回收道具弹头,就是“退币退分”、兑换筹码,玩家如果在游戏中实现了金币增加,在归还账号时就能盈利,反之就亏本。
其中,关键点之一在于,若游戏公司允许玩家将游戏中的虚拟货币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变现,则行为人即可利用该游戏以变相赌博的形式开设赌场。
“本质上就是将赌场由现实生活中搬到了网络游戏中。”李鉴振总结说,此类案件实际就是实体赌博场景虚拟化。
多名员工“心存侥幸”演变为犯罪
记者注意到,在此类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以“求职”形式加入成为公司员工,最后却走上犯罪道路。在“巅峰捕鱼”案中,锒铛入狱的26人除了主创团队,还有研发人员、财务人员及市场人员等等。
那么,在定罪量刑时,检察官是依据哪些因素考虑依法提出量刑建议的?
李鉴振告诉记者,有的员工在正式入职合同后,一开始并无犯罪故意。工作后,即便意识到有异,或因法律意识淡薄,或因侥幸心理,他们继续从事违法活动。
“我们根据涉案人员的参与程度,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会作出宽严相济的区分。”李鉴振表示,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结合多名被告人主观恶性大小、行为危害程度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李鉴振说:“打击这类犯罪,除了公检之间密切协作之外,还需要建立跨区域、多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另外,落实网络平台的监督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加强对APP、组群等的审核监管,坚决封停涉赌游戏和平台,及时采取关停账号等措施,并将线索移送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