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齐丽格尔、那黑尔巴
图:那黑尔巴、网络
“真是太高兴,我们终于能拿上劳务费了,而且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困难。”近日,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39余万元申请保全标的款顺利保全到位,农民工张某等4人连连称赞。
农民工在财产保全现场向法院工作人员竖起大拇指。
2015年10月,河北省唐山市某公司拖欠在阿拉山口市务工的张某等4人劳务费39万余元,张某等4人多次反复催要无果,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便离开阿拉山口市,张某等4人与该公司彻底失去联系。2019年底,4名当事人将该公司起诉至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了解案情后,因无法联系到该公司,于是依法公告送达,缺席审理该案。在判决下判前,审判法官建议4名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最大限度保障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助理第一时间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执行法官认准此网络查控结果,网络查控反馈该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网络资金、微信钱包、支付宝等信息后,根据反馈信息,执行法官迅速冻结该账户。
在保全财产后,执行法官按程序向4名农民工送达冻结保全裁定书,并告知保全结果。4名农民工激动地说:“网络查控真是了不起,我们三四年找不到的人,你们几分钟就找到了。”
该保全案件立案后,执行局立即保全完毕,成功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为下一步案件的顺利执行奠定了基础,不仅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的发生,也降低了诉讼中案件主审法官外出查询及冻结被告财产情况的盲目性,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
“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强化网络查控被执行财产功能,提高执行效率。” 本案执行法官达吾列提说。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博尔塔拉报社出品
监审:吕海洪 编审:王飞 编辑:杨薇薇 责编:熊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