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志
据报道,王女士在济南以四千多元的价格报团去甘肃兰州旅游,旅行团表示行程中要进购物店,“配合着进就行,不强制买”,谁知上车去往购物店时,导游却强迫游客购买玉石,最低消费2000元,并威胁游“不买不能走,别让我上厕所逮你去”。
在旅游行业,类似强制购物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这起事件引发强烈关注,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王女士报名不是那种低价甚至零负团费的旅行团,她掏了四千多元,依然免不了遭遇强制购物,被导游恶语相向,如此强买强卖行为,无疑是对行业底线的进一步突破。
但这还不是最夸张的。同样这几天,有媒体报道了另一起更加坑人的案例——10月初,湖南长沙58岁的姚先生跟团前往山东威海乳山旅游2天,结果被逼买下40多万商品房。
在这起风波中,姚先生的旅行一切费用全免,只需预交800元,返程后可全部退还。但所谓的旅行,其实是房产公司组织的看房考察。不仅如此,他们还被逼不准出门。
从强制买玉到强制买房,连续曝光的两起案例,再一次刷新了人们对行业的想象空间。它也再次说明,随着疫情影响减弱,旅游行业的回暖,行业乱象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反弹。
面对类似强买强卖的无良行为,提醒游客不要贪小便宜,避免上当挨宰,显然远远不够。事实上像被强制要求买玉的王女士,报的不是什么低价团。至于湖南长沙的姚先生,哪怕吃住都是高级酒店,且行程免费,买不买房也是个人自由。
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安排,更何况是房子这样的大宗商品。而且,《旅游法》同样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管是零负团费,还是强制购物,都已经明确突破了法律。
目前,强迫游客买玉的导游,已被吊销导游证,涉事旅行社也被停业整顿。但从规范行业秩序的角度看,这并非事件的终点。需要进一步反思的是,在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为何还有人敢于冒险,以言语威胁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粗暴违法手段,来逼迫游客购物?
以强制购物为代表的旅游乱象反弹,说明现在的违法惩戒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多少也反映出地方在市场执法整治方面,出现了缺位的情况。
旅游行业虽然通常为一次性交易,但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强买强卖行为,伤害的远远不仅是被宰的游客,在社交媒体发达的今天,任何一起性质恶劣的负面案例,对地方的旅游形象都会造成巨大的损伤。
尤其今年受疫情影响,旅游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在行业复苏的艰难过程中,一些利欲熏心的旅行社或者导游群体,“捞钱”的冲动可能更强,为了弥补疫情期间的损失,不排除通过各种坑蒙拐骗的手段找补,把游客当待宰羔羊,趁势大举收割。
因此,面对类似严重侵害游客权益的歪风,各地的工商、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积极推动旅游业回暖的同时,也理应主动出击,加强行业整治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