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蓝梦岛主
原创文章,已开启全网维权,抄袭必究!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中,最早魂归太虚幻境的是秦可卿,她也是唯一一位在曹雪芹笔下有始有终的主角人物,第五回刚出场,第十三回便殒命,虽昙花一现,却至关重要。
秦可卿是怎么死的?浅读红楼的读者会说:“病死的。”如此回答的人,通常只读过通行本《红楼梦》,却对曹雪芹原笔下真实的秦可卿一无所知。
秦可卿之死,通行本发生在第十三回,回目是:“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确实是病死的,但实际上,这是修改后的版本,并非秦可卿的真正死因。
真相是:曹雪芹初稿中,曾以《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为回目,写出了秦可卿的丑行和惨死,但后来,天香楼一节又被曹雪芹删去,将缢死改为病死,变成了我们如今读到的样子。但是,这并非作者的本意。
何以见得呢?
直接证据来自《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淫丧天香楼》是第十三回中的原有情节,畸笏叟在这一回回末有如是朱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注: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
“甲戌本”十三回回末亦有朱笔眉批:“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也就是说,曹雪芹确实写过《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并且包括脂砚斋、畸笏叟在内的很多人都是读过原文的,但写成后又被作者有意删去了,删去的部分共计四五页,大概两千字左右。
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有两个核心问题需要探讨。其一是:为何删去?其二是:如何淫丧?即:删去的这一节中到底写了什么内容?
对此,笔者简要论述。
第一:为何删去?
如上文所引,畸笏叟公开给出的理由是:“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意思就是说,秦可卿因为“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两件事有功,虽然丑事败露,但仍值得怜惜,所以“赦之”。
但是,这种说法并是不十分令人信服。真实原因如下。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由此可见,秦可卿的淫丧,很可能映射了皇族内部丑闻,在文字狱登峰造极的清朝中期,这样写实在太危险了,所以畸笏叟、脂砚斋命曹雪芹删去以求自保。
另外,《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还可能涉及曹家旧事。众所周知,《红楼梦》是曹雪芹根据自身经历所写,其中很多人物都有生活原型,所以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家族长辈畸笏叟要求将这情节删去。
第二:如何淫丧?
虽然《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已经被全篇删除,但我们仍然可以从留存的蛛丝马迹中拼凑出其基本情节。
比如,靖藏本这一回有这样的批语:“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这里明确说明,删去的天香楼一节,主要情节有“遗簪”、“更衣”诸文。佐以书中其他相关细节可知,《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梗概是:秦可卿与公公贾珍有私情,这件事本来被隐藏得很好,并无外人知晓,直到有一次二人在天香楼幽会,被两个丫环撞破好事,贾珍慌忙更衣逃走,留秦可卿一人尴尬应对。
不曾想,慌乱之中,秦可卿不小心遗落了自己常戴的一根簪子,被婆婆尤氏从贾珍换下的衣服中获得。尤氏找来秦可卿的两个贴身丫环瑞珠和宝珠,加以威逼利诱,两个丫环不胜惶恐,只能战战兢兢说出真相,秦可卿与贾珍的丑事就此彻底暴露。
秦可卿得知后,自知无颜苟活,便自缢于天香楼。这一情节与第五回秦可卿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及其图册配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是完全相符的。曹雪芹删去天香楼一节,却留着判词和配画,就是要隐晦地交代秦可卿的真实死因。
至于《红楼梦》原文中,曹雪芹特意留下的其他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佐证,笔者将在下一篇文章中具体阐述,欢迎继续关注。
(本文完~)
参考资料:《脂砚斋重评石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