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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伪满统治中的“自治派”与“统制派”的侵略政策及其矛盾统一

2020-10-26新闻5

既然“自治派”与“统制派”有着不同的形成背景与人员成分,而且在侵略统治伪满的思想主张上存在着“利用华人、谋求自治”与“摒弃华人、强调统制”等颇为明显的差异,那么它们的这种差异与分歧究竟是如何在侵略统治政策上具体体现出来的?又或者说,这些思想上的内在动因对其行动上的外在表现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在共同的侵略目的之下,它们又是怎样表现出矛盾统一的呢?以下,将就此问题展开进一步的考察探讨。(一)“自治派”的侵略统治政策

早在1931年10月21日,“自治派”就曾在《满洲共和国统治大纲案》中关于事变后的统治政策提出过两个要项:“一、尽量缩小官治行政,减少官吏,实行自治行政;二、治安维持方面,采用保甲制度。”这显著地表现出了其侵略政策的两个核心内容:“确立行政、稳定治安”。

在前一项工作上,“自治派”虽然在伪满“建国”前后便已经开始积极摸索自治体制的构建并初步搭建出了“中央机关、省事务局、县事务室”的三级构造,但实际上其活动重心仍旧被置于县一级的行政组织“县事务室”上。这一特点,显然与其“民间出身”的背景是密不可分的。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自治派”的政策至少带有两个主要特点:(1).重视地方上的行政与“治安”工作,带有浓厚的地方性特征;(2).由于对支配体制的摸索从地方上做起,所以表现出了“自下而上”“从地方到中央”的发展趋势。

而在具体如何确立地方行政的问题上,面对中国东北这一多民族地区,“自治派”本身是比较缺乏经验的。同时又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此地,对其以往的制度与情况还算熟悉,所以“沿用当地制度并对其加以适当改造”成为了他们在初期行动中赖以使用的重要方法。譬如在1932年受军方委托赴伪满北部地区展开工作之际,他们就曾向军方请示过具体方法,但时任关东军参谋部第四课(政务课)课长的松井太久郎却十分为难地表示日本陆军亦从未有过此类经验并无任何范例可供参考,进而回复称:“本庄阁下(指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笔者注)认为,可以基于中国军队的战斗经验加以考虑。”结果“自治派”只得参考国民党“从军政治班”的做法,制定了《逆徒镇定民心收揽要领》《逆徒镇定宣传工作要领》等相关文件用以开展活动。可以看到,在伪满“建国”初期继续沿袭中国本地的制度,对于“满洲日本人”或“自治派”在东北地区各种帝国主义既得利益的延续与稳定来说是较为有利的,也是他们在短时间内能够采取的统治手段,因而他们才会选择这一侵略方法。

正因如此,这一方法在当时又被进一步普及到了东北各地,并作为中央的初期政策暂时确定了下来。譬如1932年3月,伪满政府就曾以“教令第三号”的形式发布了《暂行沿用以往法令之件》,规定:“以往的法令只要不抵触建国主旨、国情与法令就可一律沿用。……以往因国民政府法令而失效之法令,若符合前述规定条款亦可恢复其效能并加以沿用。”

而作为确立地方行政的核心制度,他们则选择沿用了以往的“县自治”制度。因为当时东北地区的既有行政体系原本就是以县为中心发展起来的,故日方认为:只要控制了县城,就能够进一步对其下层统辖的广大农村地区实现相当程度之掌握。由此他们将“县事务室”作为重中之重,谋求在县级单位展开拉拢工作以扩充势力。尤其是在同年7月以“教令第五十五号”颁布了《自治县制》,规定:“将县作为法人,使其接受国家监督并在法律之下依据其公共事务与相关法令处理县级事务。……在当地居民权利与义务及自治事务的问题上,县级单位拥有制定条例与规则的权力。”进而又在次年以“训令第五三三号”的形式发布了《临时改组办法》,对该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与完善。

当然,这决不意味着“自治”就是任由当地人民自行处理事务。“自治派”在颁布相关法令的同时,亦在各县组织了“县自治指导委员会”和“县自治执行委员会”。前者由日本人把持,从而让后者的“执行”能够按照前者的“指导”进行。进而,他们还往各地安插了大批“县自治指导员”。这些人一旦进入某处县城便会立刻收编当地的治安队、公安队等武装团体,收缴民间流散的武器,而后“考察”民情、展开各类调查工作以图利用当地制度确立行政。这显然说明“自治派”的目的在于以“自治主义”的名义谋求对各地行政的操控与支配。它所宣扬的“满人治满”,实际上不过是“以满制满”而已。

在“治安”工作上,“自治派”则主要利用了以往的保甲制。他们认识到在长期以来的中国,“政府很少直接掌控警察事务,从而导致平时由保甲等邻保组织充当了责任主体”,所以国民政府在1914年重拾清末的保甲制,实施了《地方保卫团条例》:“以十户为一牌,设牌长;十牌为一甲,设甲长;五甲为一保,设保长。由县长负责监督并与地方乡绅协商执行。”进而又在1929年以《县保卫团法》进一步为其追加了“连坐制”。据此他们判断认为:“这是中国的旧传统,对于民众组织度较低且军警力量不足的地区来说是十分理想的制度,尤其对于过渡时期的满洲来说更是如此。”

然而,这一制度虽然在表面上声称对全体民众适用,但实际上根据当时日本外务省的调查数据来看,日本人(不含朝鲜人)几乎是被置于其外,享受着特殊待遇。正因如此,连日方研究者也在其文章中不得不承认了其虚伪性与欺骗性:“应该看到,满洲国‘地方自治’的虚伪性是愈发浓烈的。……(因为所谓的保甲制度),第一,与近代法治国家的目标存在着矛盾。……第二,与‘民族协和’的理念也发生了冲突。”(二)“统制派”的侵略统治政策与两派的矛盾统一

正如上节所述,“统制派”大多是在伪满“建国”以后被从日本派遣而来,安插在伪满政府中央机关的各级官吏。因此,他们所采取的政策与行动与重视地方行政的“自治派”有所不同,主要是从中央层面开始着手的,带有“自上而下”的推进趋势。他们在到达伪满之后对华人官吏极不信任,大肆强调要扩大日本官吏的所占比例。如驹井就曾公开提出:“满洲国的成立大多仰仗于日本人的努力,而华人在以往的政务执行上终究无法灵活地运转政治事务,不值得期待。……日本人在政府内仅占一成比例是无法引领政府的,有必要使日系官吏至少占据两成比例。”

进而在此背景之下,“统制派”开始积极整备伪满中央政府的各项制度与组织结构,以图强化日本的统制与操控,实现彻底的中央集权。而其核心工作,便是构建出了臭名昭著的“总务厅中心主义”制度。具体来说,即是采取各种办法将伪满的各种权力首先集中到华人所担任的伪国务总理身上去,然后再架空伪国务总理,让伪国务院下属的“总务厅”以“辅佐”伪国务总理的名义接管这些权力,同时让日本官吏占据“总务厅”并以其为核心机关逐步铺开统制政策。在这一过程中,原本由“自治派”在中央设立的,用以统管各地自治指导工作的“资政局”在短时间内便被撤销了。对此,驹井曾做出过一番解释:“自称资政局的局长曾与人事处处长勾结,欲图安插日本人(指“自治派”人员——笔者注)占据部分政府机构,并计划让自治指导员团结起来组织县参事会,直接与执政(指溥仪——笔者注)形成联络。这是在一国之内制造两个政府的叛乱行为。……因此我命令解散了资政局。对于此种结党营私的行为,断不可姑息,因此才会采取挥泪斩马谡之举。”

以此次事件为肇始,“统制派”随后在中央层面大肆活动,逐步将“自治派”人员排挤了出去,把各种权力统合到伪国务院以便强化“总务厅”的职能与权限,对伪满展开强压性的统制。譬如“资政局”所掌管的各类事务以及原本作为“外局”的伪法制局、伪统计处等大批机构就先后并入了“总务厅”,使其进一步得到扩充,集“秘书处、企划处、法制处、人事处、主计处、统计处、情报处”于一身,牢牢操控着伪满的中央行政。

而对于地方政策,他们则侧重于加强对“自治派”地方行政的改编与干涉。因为在其看来,地方的“自治”将导致中央权力难以往基层渗透,而基层掠夺来的各种税费与资源又因为“自治派”的存在而没有完全被中央获得,所以需要从体制上进行更改。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们甚至还曾从行政区划的设置入手,于1934年12月将原来的东北四省改编为十省,以图分散地方职权并加强中央对各地的管理与控制。

在这一过程中,“统制派”与“自治派”会发生直接的矛盾冲突。“资政局”的撤销不过是两派摩擦的最初表现而已。可以说在此之后,前者以中央为据点,试图将“统制主义”自上而下地推进下去;而后者则以地方为据点,试图将“自治主义”自下而上地发展上去。两者的相遇不可避免。譬如当时“统制派”的中心人物驹井就曾遭到过反对派的当面质问:“满洲本来就是各省(宣布独立后)组织起来的,本来就是具备自治性的国民在实行政治,现在突然变成了中央集权,究竟是怎么回事?!”对此,驹井厉声反驳称:“我认为满洲以往腐败混乱的根源就在于这种地方分权制度,各地的强大势力各自为阵,才导致了今天的不安局面。……以前经营朝鲜的,是日本的一流政治家伊藤博文,而现在经营满洲时承担重任的却净是些不知来头的布衣百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种相互指责与批评在《协和运动》等日伪刊物中也能够找到不少记录。例如,就曾有“自治派”的人物撰文表示:“官僚化只会给国家的未来蒙上阴影”“我们这些在地方(展开活动)的人所熟知的事情,中央的大爷们是不会明白的,他们连基本的经济法则和社会现象都没有弄清楚”,甚至还有人搬出了纳粹的例子:“德国人让民众憧憬于对等交往和日常生活的富裕……发放了物品或照片、明信片,并安排病人到国立医院看病”,以图说明用各种好处作为诱饵拉拢中国人协助行政的必要性。反过来,“统制派”也指责“自治派”,宣称如果不对中国人采取严厉的统制就“只会让日本成为中国的看家狗”,“这违反了建国精神,否认了皇国的主权”,进而将“自治派”的主张斥为亲近中国人的“投降主义”。

由此可以看到,在伪满“建国”初期围绕侵略统治的问题,日本的“统制派”与“自治派”的思想与政策之间能够形成一组对立模式,即“统制派(统制主义、压制排斥中国官吏、侧重野蛮性)对自治派(自治主义、拉拢利用中国官吏、侧重欺骗性)”。这同时亦可被认为“日本人”与“满洲日本人”的对立,抑或是“新入势力”与“土著势力”的分歧。虽然两者都使用了“五族协和”等“亚洲主义”口号,但在前者那里,它不过是用来麻痹、安抚野蛮统制的镇痛剂;而在后者那里,则是用来蛊惑与拉拢的欺骗工具。

尽管如此,两者之间也并非绝对的对立。因为他们都统一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奴役我国东北人民的大目标之下,在侵略主义的思想与政策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可以认为,两者虽然在侵略的具体手段和方法上有所不同,但实际上形成了一组相辅相成、上下配合的互补关系。日方学界却有一些人认为,“自治派”所主张的“联合”中国人自下而上发展政策的做法,“能够让人感到自由的氛围”抑或是“民主的要素”。这显然是完全错误并需要严厉批判的。因为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决不会是“独裁与民主”的对立,更不会是“帝国主义与反帝国主义”的对立,只不过是“侧重粗暴野蛮的帝国主义”与“侧重狡猾欺骗的帝国主义”之间为了实现同一个目的而在具体手段上的分歧而已。正因如此,作为当时遭受奴役的东北同胞来说,其直接感受到的只会是一种“一面被欺骗笼络,一面又被野蛮压迫”的,被日本侵略者软硬兼施地奴役与掠夺的悲惨境地。

魏武读史,论从史出。不是为了成为大师,只是为了成为大师的追随者。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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