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迷信保健品和“神医”不可取,老年人保健治病需注意什么,戳这里了解
重阳节期间,《法治最前线》推出特别策划“情暖重阳 与法同行”,今天关注的是老年人的患病就医问题。老年人一味迷信保健品、寻找“神医”到底靠不靠谱?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又该如何维权呢?《法治最前线》记者也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不少中老年人都有吃保健品的习惯,在一些虚假夸大的广告背后,保健品不仅价格非常昂贵,其功效往往也是夸大其词,一些不明就里的老年人看到这种广告后,容易被它的神奇功效所迷惑,进而不惜花重金购买保健品,但是这种所谓“神奇”的保健品,却是一些普通的常见药材。
今年6月初,上海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商务楼内有一家“酵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时常有大量的老年人出入,购买该公司一种名为“青脑搭档”的产品,这种产品号称可以治疗高血压、糖尿病、中风等老年病。许多老人经人介绍来到这家公司后,还做了免费体检。
其中一名受害人赵先生说,公司工作人员给他检查后表示,赵先生五年之内要脑中风,这让赵先生十分害怕。
另一名受害人陶先生则说,公司工作人员给他检查后,说他身体很多地方都不好,于是给陶先生介绍产品。刚开始陶先生并不相信,于是工作人员就让陶先生到会议室听课。
据警方调查,这家公司销售的保健产品,每支30毫升近37元,2个疗程起卖,要4400多元,受骗的老人将近500名,涉案金额高达250万元。
6月中旬,警方对该诈骗团伙进行了抓捕,并且在同一栋楼内找到了生产包装“青脑搭档”的作坊。在作坊里,几个铁锅和电饭煲就组成了熬制汤剂的流水线,生姜、大蒜、山楂等就是保健品的原材料。
犯罪嫌疑人表示,他们就是用这些原材料浸泡以后煮一天一夜,然后过滤出来就加苹果醋,制成所谓的保健品。
据专家介绍,保健品其实是一种特定的食品种类,具有一定的调节机体功能和改善体质等作用,但是保健品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能。一些不良商家利用健康讲座、亲情营销、网络营销、上门推销等手段,诱骗、欺诈、哄卖甚至强卖给老年人假冒伪劣保健品、夸大药效的保健品或者高价保健品等,很容易给老年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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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黄荷告诉记者,购买保健品要注意产品加工的整个流程,食品安全问题是否得到保证。如果服用了假冒伪劣保健品,其中的部分已经受到污染,那吃下去就会造成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良反应,轻则呕吐、腹泻,重则可能产生一些毒素、细菌污染和其他微生物污染造成的毒素,影响到各个器官功能。
专家解释,有些保健品甚至是“三无”产品,有可能存在违规添加、超量添加成分等行为,这很可能会对人体产生慢性损害或急性损害。因此建议老年人应到正规医院做详细检查,明确身体缺乏哪些营养元素,再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营养品或保养品,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服用。
另外,有的老年人急病乱求医,身体不适竟要找“神医”取药治病,这不仅是封建迷信还耽误了治疗,殊不知生产、销售假药,参与、组织封建迷信的行为都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老年朋友遇到这类违法分子,应当拒绝和举报,如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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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律师宋思麒表示,老年人容易相信一些非专业机构的误导,购买假药或者是假保健品,甚至相信所谓的“跳大仙”能帮助他们治病。根据《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又根据《民法典》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产品的生产者赔偿,也可以请求产品的销售者进行赔偿。
为此,志愿律师及医生建议广大老年人,必须理性、科学地进行判断和分析,不能盲目跟风,有病及时去医院治疗,不要被保健品所误导、被封建迷信思想所迷惑,进而耽误疾病、浪费钱财。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收集好相关票据、转账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陈峻辉 杨作东 胡麟(实习) 通讯员/谭小丽
编辑/法治君 责编/匡伟 高冰 审阅/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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