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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常绿的司法守护

2020-10-25新闻6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文/图

□ 通讯员 蓝松娟 陈俊如

浙江省丽水市素有“浙江绿谷”的美誉。维护好丽水的生态环境,是保障丽水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权利的夯实之举,也是贯彻实施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卫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丽水有着全国最好的生态优势,丽水法院以“丽水之赞”为引领和动力,聚焦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切实的行动和法治的担当,牢牢守住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这两条主线,筑牢丽水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屏障,护航丽水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

筑牢高效司法护绿底线

“环资审判需要打破过去民事、刑事、行政分条线独立作战的传统模式,对审判理念、裁判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一个审判组织对环境资源纠纷进行多领域、多手段的司法保护和惩戒。”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负责人程建勇介绍说。

2018年以来,丽水法院积极整合审判资源,选优组建综合审判团队或小组,实现民事、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的“三合一”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环境资源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定期组织专业性司法培训、季度工作推进会等方式,畅通上下法院联动沟通渠道,促进审判人员“法律+”能力复合。

建立并完善专家智库,使“专家陪审”成为丽水环资审判工作特色。选任的专家库成员涉及林业工程、土壤修复、环境监测等多领域,或参与案件庭审,或制作修复方案,充分发挥专家的理论及专业优势,有效弥补法官在环境资源领域的专业性不足。

在审理缙云县南河电镀厂重大水污染公益诉讼中,涉案企业非法排污致使4300多亩水域受到污染,两万多斤鱼类等死亡,社会影响重大。为查清污染物排放量、损害后果及行为人责任承担等情况,丽水中院采取“专家论证+专家证人出庭”的方式,就与案件相关的环境污染损害等问题进行释明,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同时,丽水法院注重与高校的交流合作。2019年9月,丽水中院与东南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研究基地,建立完善“审学研”一体化机制,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的前瞻性研究,促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和实务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

探索多样化生态修复机制

“感谢法院的理解,我家里实在是很困难,我愿意多做些活儿,用自己的劳动去弥补对生态造成的损害。”被告傅某在庭审结束时诚恳说道。

傅某因非法捕鱼造成水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但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损害赔偿金。丽水中院调查核实后,判决被告以提供444个小时环保公益劳动的方式进行替代履行,开了浙江省以劳务代偿方式完成生态修复的先河。

丽水法院注重生态修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找准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推进司法实践创新。今年6月,丽水中院联合丽水市河长制办公室成立全省首个水治理司法保护协同中心,依托“护河法官”、河道巡查员等机制,实现全市法院“河长办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遂昌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浙江省首家县级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治理中心,建立“快速打击、预防协同、程序协同、专业协同、修复协同”的运作模式,为完善县域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新路径,也为其他领域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提供了实践样本。

2018年以来,丽水法院积极探索出了缴纳专项资金、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先予执行等多元修复方式,出台了环境保护禁止令,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生态失信行为人惩戒制度并深度应用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出了环资审判“法治云课堂”等,已然形成“点、线、面”融合发展的立体式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为美丽丽水建设提供了法院独特的绿色元素。

延伸智慧审判服务效果

为着力打通环资审判“最后一公里”,积极延伸环资审判效果,丽水法院倡导主动到案发地、水源地进行家门口审判,增强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体验感和安全感。

图为松阳法院巡回审判现场。

今年5月26日,松阳县人民法院在古市镇巡回审判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附近村民、餐饮业主等200余人到场观摩。4名被告人利用网络长期收购并销售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三有”保护动物,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赔偿生态损害费126.35万元,为非法狩猎者、野味爱好者敲响了警钟。

2020年6月2日,来自丽水、温州地区的10家法院代表共同打造瓯江流域司法协作公益林基地。

丽水因水而名、因水而美、因水而兴。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丽水、温州两家中级人民法院主导下,龙泉法院联合温州鹿城、龙湾等瓯江沿岸10家法院共同建立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为加强瓯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此外,丽水法院高度重视重点生态区域、古文化遗址和古民居保护。百山祖国家公园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全面落实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丽水法院陆续出台服务保障意见,设立国家公园宣教基地和旅游巡回审判点。

龙泉小梅镇作为“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区,“一锄头就是10年啊!”广为流传,很多村民会不顾牢狱风险去刨挖古青瓷。2018年11月,龙泉市人民法院在小梅金村设立全省首个古文化遗址保护巡回审判点,在青瓷古遗址保护史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云和梯田景区,这个被誉为全国最美梯田,一条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文化长廊格外令人瞩目。2019年底,云和县人民法院联合景区管委会在梯田景区内打造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文化长廊,用图文并茂形式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最大程度扩大了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现如今,绿色已然成为丽水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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