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济南一男子因酒后谎报警情并辱骂民警寻衅滋事,
被警方依法处理。
7月18日晚22时许,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洛口派出所3分钟内连续两次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与他人发生殴斗,并扬言要持刀将他人砍伤。电话中男子口齿不清,态度恶劣,不停谩骂民警,且未提供具体地点。当民警回拨男子电话核实具体位置时,男子继续谩骂民警。
随后,民警立即赶往男子提供的地点,却未发现报警男子,经走访询问周围群众,也并未发生报警男子说描述的打架斗殴的情况。随后,民警来到报警男子提供的居住地址,敲房门询问情况无人应答。
7月20日上午10时许,洛口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该男子居住地,找到了报警男子潘某金(男,50岁),而此时,潘某金身上酒味浓重,经民警检查,其身上并无被人殴打的痕迹。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面对审查,潘某金向民警交代了其醉酒后谎报警情并辱骂民警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原来,嗜酒成性的潘某金因每日酗酒,几天前刚刚因此被老板解雇,失去了工作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潘某金心情郁闷,便于7月18日晚22时许醉酒后拨打110谎报警情,并辱骂民警发泄情绪。
经查,潘某金自2019年以来已经先后6次拨打110“报假警”,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办公秩序,并且浪费了有限的110报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潘某金谎报警情、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天桥警方依法给予潘某金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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