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车的行为,近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电动车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强调电动车经营店应该在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进行公示,便于消费者查看。同时,经营的电动车必须在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目录内。
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一家电动车经营单位存在销售电动三轮车行为,且所售车辆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目录内,执法人员对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扣押两辆电动车。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营者规范化管理和法规意识。执法人员要求所有电动车经营主体要按照规定张贴《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录》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户进行了普法宣传指导。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已经立案查处,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深挖电动车来源和去向,彻查各类不法行为,净化电动车经营环境。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王薇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