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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保长是做什么的?有工资拿吗?

2020-10-23新闻7

还记得有个很多年前的老电影,名字叫《抓壮丁》,故事大概的情节是这样的:抗日战争时期在四川的一个小山村里,国民党某师打着抗日的旗号,干着买卖壮丁、敲诈勒索的勾当,负责抓壮丁的则是卢队长和王保长。还隐约记得里面的王保长欺上瞒下,中饱私囊,典型的一副小人相,让人恨之入骨。也许是王保长这个形象太过于深入人心了,后来还出了一部系列电视剧《王保长新篇》,进一步演绎了王保长抓壮丁的故事。

大家可能会好奇,这保长究竟是怎么一个职务,为何让旧社会的百姓对其恨之入骨?

保长这个称呼源自于保甲制度,而保甲制度早在宋代就已经比较成熟,以户为单位,十户为一甲,设甲长;十甲为一保,设保长。

保甲制度是中央政权维系地方统治的一个重要补充。在封建时代,地方行政只设立到县一级,统治阶层为了把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了保甲制度。而所谓的保长,一般由地方乡绅、豪强甚至是恶霸担任。封建王朝时代的保长,算不上官 ,甚至都算不上吏。

民国初年,保甲制度一度被取消。不过,蒋介石上位之后,为了围剿红军,再一次推行起保甲制度,于1932年8月正式颁布了《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施行保甲训令》及《剿匪区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并于1934年将保甲制度推广到南京国民政府控制下的各省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保甲制度,一般来说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十保以上为一乡(镇),但也并不是一成不变,在某些地区,一保可能有20甲(200户)甚至25甲(250户)。

到了这个时期,保长的权力就已经很大了,兼有军、政一体之大权,可以调动辖区内的民兵,可以掌管辖区内的经济(主要是收税)、文化等事项,而且都是由国民政府委任的。可以说,民国时期的保长,对于自己辖区内的百姓,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再加上保长多由当地的地主、土豪、恶霸担任,导致了保长肆意横行,作威作福,鱼肉乡里。

保长虽然为南京国民政府所委任,但其实并不是按月拿工资的,只是有一点微薄的口粮补贴。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保长的生财之道可多着了。比如说,每年收税的时候额外多收一点自己克扣下来,利用抓壮丁的机会敲诈勒索,或者找别的借口强行索要。也有些保长还干着买卖壮丁、走私枪械的勾当。更恶劣一点的,一些保长甚至还勾结当地的土匪抢劫村民。

总之一句话,在民国时期干一个保长,是一个肥差,至于说国民政府给的那点补贴,实在是微不足道。这也是为什么在民国时代,一些地痞流氓会争着抢着去干保长,因为有利可图。

当然,世事并非绝对。一些地方的保长也可能是由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并不同于恶霸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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