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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整市列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已提交实践方案

2020-10-23新闻13

越牛新闻记者获悉,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浙江六地入选。其中,绍兴市列入整市推进试点,试点期限为2020年-2022年。此外,象山县、龙港市、德清县、义乌市、江山市入选。

本文图片来源:越牛新闻农村宅基地改革关乎绍兴农民的切身利益,绍兴入选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后,如何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进一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越牛新闻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目前绍兴已制定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践方案”,方案已提交省委省政府等待批复。

对于实践方案的具体内容,市农村经营与改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将以中央通过的《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内容为基础,并根据绍兴特色进行了调整和细化。

据了解,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将坚持稳慎推进、“三权分置”、农民主体、问题导向和分类指导基本原则,重点围绕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等9个方面展开,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

早在2017年,绍兴市就开始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这是绍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6月,全市累计引进开发建设项目2276个,激活闲置农房14447幢、255.49万平方米,带动农民就业16847人,村集体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分别增加1.82亿元、2.59亿元。

如今绍兴整市入选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必将更高效地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更好地激活绍兴“三农”发展新动能。

(原题为:《整市试点!绍兴农村宅基地将迎来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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