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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四川看望黄继光家属 尽心为老战士服务,辽宁人民深情致敬“最可爱的人”

2020-10-23新闻9

记者采访志愿军老战士薛广文时,他的老房正在改造中,工作人员经常给他打电话,与他沟通房子如何改造。老人住在二女儿家,子女们对父亲无微不至地照顾着。94岁高龄的薛广文,思维敏捷,非常健谈。虽然经历过战争的创伤,但与牺牲在朝鲜战场的战友们相比,他说自己是幸运的。现在生活越来越好了,他心里充满感激,在抗美援朝时自己作出了一份贡献,如今得到了这么多的帮助和关怀,让自己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 (图为记者采访薛广文)

关 爱

走访时间

近3年

走访次数

沈阳抗美援朝

烈士陵园走访

烈士家属15家

提示

70年前,他们跨过鸭绿江反抗侵略、保卫和平;70年后,让他们安度晚年,是对他们付出的尊重和致敬。近年来,我省相关部门在保障抗美援朝老战士的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到黄继光老家看望其家属

今年9月,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工作人员辗转来到特级英雄黄继光的家乡四川省中江县,探望黄继光烈士的家属。

黄继光1931年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曾在家乡当过儿童团团长和民兵,被评为民兵模范。1951年3月,他踊跃报名参军,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在朝鲜战场上,黄继光作战勇敢,荣立三等功1次。1952年10月,在上甘岭战役中,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死死地堵住了敌人正在喷射火舌的枪眼,壮烈捐躯。战后,黄继光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特等功,追授“特级英雄”称号,他的英雄事迹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1953年2月26日,黄继光烈士的遗体运送到沈阳,安葬于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内。

此前,黄继光的侄子黄拥军两次赴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扫墓。第一次来祭扫的时候,黄拥军在黄继光的墓碑前长跪不起,泣不成声。2014年,黄拥军的父亲去世了,去世前多次提到要来沈阳看看哥哥黄继光,却因为身体原因没能实现。2016年,黄拥军带着父亲的心愿,与母亲、姐姐一起前来沈阳祭扫。

工作人员走进位于中江县的黄继光纪念馆,再次重温烈士的英雄事迹。黄拥军以前在黄继光纪念馆担任讲解员,近两年又负责纪念馆的陈列和布展工作。

黄继光在家行三,黄拥军的父亲行四,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黄拥军称黄继光为“三爸”。黄拥军说:“三爸牺牲时才21岁,爸爸总提起我跟三爸小时候的事,还跟我说三爸是大英雄。三爸的形象一直在我脑海里,非常生动。”因为从事相关工作,对于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开展的慰问家属活动黄拥军深受感动,他表示,更努力地把“不怕困难,敢于胜利”的黄继光精神传承下去,要把三爸黄继光的故事讲给后人听,让更多人铭记历史,记住英雄。

帮老人圆了重回老宅心愿

家住铁岭市银州区丽盾花园小区的薛广文是一名抗美援朝老战士,今年94岁的他原来一直住在女儿家里。接受记者采访时老人说,今年最大的喜事就是搬回了政府出资为其改造的新房里。

薛广文今年94岁了,曾经两次赴朝鲜战场。1955年,薛广文从部队复员回到地方,在铁岭市安家落户,一直从事医疗防疫方面的工作。回到地方后,各级政府部门对薛广文的生活特别关照。

薛广文说,今年能够搬进新家,得益于省委老干部局的精准帮扶项目。铁岭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工作科通过实地走访,根据薛广文老人提出的申请对其居住房屋进行改造。

铁岭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工作科科长董淑香说,我们接到薛广文的申请后,到现场去看了老人家的房子,非常老旧。 看到父母生活在这样的房子里,子女于心不忍,便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住。和女儿生活虽然有人照料,但老人还是想回到自己的老宅。

为了圆老人的心愿,铁岭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工作科专门为他设计施工方案,2020年8月1日房屋改造开始施工。“我们有专人负责工程改造,全程跟踪施工过程,把施工过程用照片和视频记录下来。”董淑香说。

每隔一段时间,负责工程进展的工作人员就到薛广文家,给老人看房屋改造的最新进展情况,看到照片和视频里自己的老宅一天天的变化,老人高兴极了。

9月8日,房屋改造完成,老人在子女的陪同下去新房验收。走到房门口,看着酒红色的大门,老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原来生活的房子。

“卫生间扩大了,鞋柜是重新订制的,厨房的炉台是新的,南北阳台做了防水,还给换了推拉门,这简直太好了。”薛广文一边看,一边感叹道。

在老人的这次房屋改造工程里,为了解决之前漏水的问题,工程方在楼顶重新做了防水,重新铺设了地热,整体墙面刮大白,更换了门窗。

薛广文的女儿看了父亲的房子也忍不住激动地说:“没想到维修得这么到位,材料保质保量,更没想到父亲老了还能住上这么焕然一新的房子,圆了父亲多年想回到老宅的心愿。”

逐年提高多项补助标准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关爱志愿军老战士,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乡抗美援朝老战士生活补助方面,月生活补助由2019年的1730元调整到2020年的1980元,其中中央财政月增加补助150元,省财政增加补助100元。企业抗美援朝老战士的生活补助金标准经过了14次调增,目前,全省困难企业退休抗美援朝老战士月人均生活困难补助金2049元,月人均收入5808元;困难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军转干部月人均生活困难补助金2338元,月人均收入6202元。

在医疗补助方面,在乡复员军人医疗保障在参保参合的基础上,实行补助加优惠,并实现了一站式服务,门诊补助费每人每年1000元以上。对困难的志愿军老战士,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资助缴纳医疗保险,住院的在基础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后实施医疗补助,报销比例在90%以上。根据省直和沈阳市规定,抗美援朝退休的复转军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报销90%,营口报销100%,大连、鞍山报销80%,其他多数城市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在住房保障方面,2001年至2002年,全省投资3亿元,为老残疾军人、老烈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和改善住房,共新建和改扩建12480套。从2008年开始,复员军人建房及维修工作统一纳入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体系。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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