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当事人刘某春到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中州法庭,为庭长叶红梅送来了一面绣有“人民的好法官 国家的好栋梁”的锦旗,以表达对其工作的认可和感谢。
据悉,2017年11月,原告刘某春在被告商丘市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并签订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18年1月交房,但由于各种原因,被告一直未能交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刘某春无奈将某置业公司诉至法院。
立案后,梁园区法院中州法庭庭长叶红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开展法制教育等,经过与双方多次耐心沟通协调,最终原、被告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原告自愿撤回了起诉,目前涉案房屋已交付完毕。
尽心尽责解民忧,不辞辛苦暖人心。锦旗虽小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尽职尽责的认可,也必将激励着法院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
(作者:王建华 张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