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车辆行至长江隧道上行线约30.7公里处,汪某驾车掉头后沿最左侧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
今年国庆期间,一男子酒后驾车,竟在G40长江隧道内逆向行驶。近日,驾驶员汪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10月5日21时左右,浦东公安分局接到市局指挥平台指令,上海绕城高速长江隧道上行线入口处有一辆黑色轿车S型行驶并撞击隔离设施。民警在赶赴现场过程中又陆续接到平台指令,得知这辆黑色轿车在长江隧道上行线隧道内逆向行驶。民警在长兴岛出口处将该车拦截。
经审查,司机汪某酒后驾车经上海绕城高速外侧,行驶至G40长江隧道上行线浦东至崇明方向入口处,轿车右侧发生碰擦,但仍继续行驶。21时08分许,当车辆行至长江隧道上行线约30.7公里处,汪某驾车掉头后沿最左侧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沿途多车因其逆行而紧急避险。21时15分许,当车辆行至长江隧道入口处后,汪某驾车再次掉头沿长江隧道上行线由南向北行驶,直至被抓获。
据汪某供述,自己当晚在唐镇朋友家喝结婚的喜酒,喝了一瓶多黄酒。准备回自己华夏东路的住处时,觉得意识还算清醒,华夏东路也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想驾车回家,结果稀里糊涂地进了长江隧道,稍微清醒后发现开错了就想掉头回家。而对于车子右侧的划痕,他表示“断片”了,实在想不起在哪里剐蹭。
浦东检察院认为,汪某行为主观上具有发生危害公共安全危险后果的故意,其醉酒在长江隧道内掉头逆向行驶这一行为足以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