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何晓)10月20日晚,长沙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前往宁乡市,与宁乡公安交警组团开展酒驾联合整治行动,两地交警共出动8台警车、64名警力,在宁乡城区开展不定点流动式执法,精准打击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共查获酒驾5起、醉驾4起。
在宁乡市一环路与花明北路的交叉口,一名开车男子被交警拦下,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为48mg/100ml,涉嫌酒驾。男子介绍,自己中午喝了酒,认为晚上开车应该没事,心存侥幸,没想到被查处。“虽然酒后驾车现象越来越少了,但我们一旦查到就会严惩,这样能对驾车人员形成震慑作用。”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肖艳说。
请支队警力支援开展异地用警联合执法,只是宁乡开展涉酒驾驶治理的措施之一。据悉,借助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宁乡推出了酒驾治理“组合拳”。肖艳介绍,整治酒驾,宁乡交警开展全时段管控,形成对涉酒驾驶严管重罚的威慑作用;超常规用警,以城区支援农村的模式机动派警,做到整治行动全域无死角。
此外,针对涉酒驾驶源头,宁乡交警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分别对宁乡餐饮娱乐业、客货运企业、家长开展行业自律自查行动,交警部门定期将查处的涉酒驾驶名单通报给宁乡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严查公职党员违法行为。全市高调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全市278个“村村通”大喇叭、468台出租车顶灯循环播放“零酒驾”倡导宣传内容。据悉,今年以来,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酒驾599起、醉驾203起,刑事立案158起。
“醉驾入刑”自2011年正式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醉驾已取代盗窃成为我国刑事追诉第一犯罪。交警提醒,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一次记满12分;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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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发布酒驾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10日晚,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双凫铺中队、经开区中队、玉潭广场中队在宁乡中、西部五个乡镇联合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其中,湘AKG112的驾驶员叶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经至一环路时被依法查处,经检测,叶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值为92mg/100ml。据查,叶某某不仅醉驾,还涉嫌无证驾驶,叶某某将依法被刑事拘留。
2020年10月10日晚,湘A9L8P2的驾驶员罗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经至宁乡市车站路时被依法查处,经检测,罗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值高达193mg/100ml。目前,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8月29日晚,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开区中队在二环路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李某驾驶牌照为湘AM9X32的小车被交警拦下进行检查。就在民警要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时,李某却躲躲闪闪不愿配合。经检测,李某的呼气酒精检测值为6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2018年3月15日,杨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黄某某驾驶摩托车、刘某驾驶摩托车并搭乘两人,三车行驶至宁乡市灰汤镇蒋琬路与紫龙湖西侧公路交叉路口时,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死亡、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查,死者刘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搭乘人员超过核定人数、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