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1日)在全市推进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扬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将通过优化空间布局、盘活土地资源等措施,推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将开发园区打造成扬州市践行新发展理念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引领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高水平营商环境和便利创业创新的示范区以及深化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为推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了优化开发园区空间布局、推动开发园区产业集聚特色发展、盘活开发园区土地资源等十三条意见。
优化开发园区空间布局方面,扬州市将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和发展需求,提高产业用地比例,加快“多规合一”,为开发园区预留发展空间。积极推行“开发区+功能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实施统一管理、整合发展。
支持开发园区按照“特色定位、错位竞争、联动发展”的原则,着力打造1-2个特色主导产业、培育1-2个新兴产业,致力打造各具特色、主导产业鲜明的产业园区。
盘活开发园区土地资源。实施开发园区土地利用专项整治行动,3年内将13000多亩闲置用地、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用地全部整治到位。实行县(市、区)新增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与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指标挂钩。对开发园区内工业企业全面进行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实施水、电、气、土地等差别化资源供应,并实行项目等级末位退出机制。
充分发挥开发园区招商引资主阵地作用,确保开发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占全市比重80%以上。市级层面整合100亿元重点产业引导基金,各县(市、区)、功能区设立每个开发园区不低于20亿元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扶持扬州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引。
提升开发园区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引资层次和水平,确保开发园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市比重80%以上。对获江苏省年度进出口十强的开发园区,市财政下一年度予以1000万元奖励。
深化开发园区管理运营机制改革。精简整合开发园区职能机构,承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机构比例不低于60%,专业性岗位比重不低于70%。
扩大开发园区管理自主权。原则上各开发园区以2019年实际上缴为基数,新增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返还。
推动开发园区“放管服”改革。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审批费用、缩短审批时间,不断优化开发园区营商环境。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郑艳秋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