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为进一步强化打击黑救护车违法行为,整治医疗救护运输行业乱象,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生命及财产安全,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黑救护车集中整治行动。
10月13日12时12分,长春交警朝阳大队民警在解放大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吉G牌照的“救护车”从医院驶出。经查发现,该车登记信息为普通客车,并非救护车,民警立即联系卫生部门,对其车辆使用性质进行详细核查。
经核实,傅某驾驶的这辆救护车没有任何手续,车上的警报器、标志灯具、救护设施均为私自加装,就连身上的工作服,都是自行购买的,是个名副其实的“黑救护车”。
10月15日14时50分,朝阳大队民警在新民大街巡逻时,发现一辆吉A牌照救护车停在路边车位内,驾驶人看见民警后神色慌张,并迅速下车打电话。民警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行驶证上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称该车系挂靠在某公司名下非制式的救护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上述两位驾驶员存在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其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收缴警报器材,罚款1500元,责令限期整改,并移送通报卫健部门。
“黑救护车”不但车上缺乏相关专业急救设备,更没有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一旦患者在转院、送医途中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长春交警将强化联勤执法和视频巡查,通过开展“黑救护车”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升全市居民群众的安全风险意识,根治各类“黑救护”,使广大群众乘坐正规救护车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确保患者乘坐标准车、安全车、放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