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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宿迁主城区对“三小车辆”禁行

2020-10-21新闻3

扬子晚报网10月21日讯(通讯员 韩坤 记者 高峰)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秩序,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自11月1日起,宿迁将对 “三小车辆” (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货运电动三轮车)实施主城区禁行管理。

宿迁主城区“三小车辆”禁行区域和路段

据介绍,此次禁行车辆种类为“三小车辆”:即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货运电动三轮车。禁行区域为:主城区东至运河路(含)、南至项王路(含)、西至迎宾大道(含)、北至八一路(含)的合围区域;宿豫区东至江山大道(含)、南至庐山路(含)、西至金沙江路(含)、北至洪泽湖路(含)的合围区域。禁行路段为:洪泽湖西路(迎宾大道至通湖大道段)、青海湖西路(迎宾大道至通湖大道段)、骆马湖西路(迎宾大道至通湖大道段)。禁行时间:每天上午7时至晚21时。

据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科民警张晋介绍,随着宿迁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短途货物运输客观需求,各类“三小车辆”不断涌入城区,这部分车辆车型不一,车容车貌较差,甚至私自改装的车篷五花八门,大多数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扰乱了市区正常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多发频发。

对此,宿迁市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市区“三小车辆”实施禁行管理的通告》,明确了“三小车辆”种类以及禁行区域、路段、时间。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三小车辆”车主,请自觉遵守禁行规定切勿闯禁区,对违反上述禁行路段和时间驶入的“三小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曝光。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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