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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就“绿色通道” 助力“赋能造血”

2020-10-21新闻8

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实施特殊用地审批政策,为贫困地区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图为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鸟瞰图。(资料图片)

实施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为发展现代规模农业提供了条件。图为龙州县水窿果蔗产业(核心)示范区。黄色芳/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助推乡村风貌改造的同时,也为脱贫攻坚筹集了资金。图为实施增减挂钩后的兴安县界首合家村面貌一新。文琳玲/摄

在全区50个贫困县部署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综合提出146个富硒土地开发建议区。图为贺州市平桂区农民在1200亩富硒米生产示范区收割富硒水稻。(资料图片)

柳州市柳南区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推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和乡村振兴。图为柳南区稻螺养殖基地。 欧 君/摄

在全区贫困地区安排110个找矿项目,收到了“资源换产业”的目的。图为地勘技术人员在找矿。 何运斌/摄

试行边建边报特殊用地政策,让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快速落地建成。 黄尚彪/摄

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广西自然资源厅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抓好落实。“十三五”期间,该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脱贫攻坚项目“先用后报、边建边报”等特殊用地政策,不断发挥自然资源政策优势,全力打通脱贫攻坚“绿色通道”,助力贫困地区“赋能造血”,为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自然资源力量。

1 锐意改革,铺就用地“绿色通道”

广西自然资源厅成立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并通过召开专题会等形式,研究出台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措施。2016年以来,先后印发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广西国土资源厅关于运用国土资源政策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广西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综合性扶贫政策。同时,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出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贫困县资金整合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暂行细则》《自治区鼓励易地扶贫搬迁差异化补偿办法》《自治区专项用地指标核销制操作流程(试行)》等文件,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实行“边建边报”、试行专项用地指标核销制等系列创新举措,全力打通脱贫攻坚用地“绿色通道”。

2 综合施策,要素保障应保尽保

围绕脱贫攻坚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重点难点,广西自然资源厅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实施矿产资源扶贫,强化行业资金、项目等向贫困地区倾斜,取得了突出成绩。

规划空间保障先行。该厅引导脱贫攻坚项目科学选址,少占优质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保项目不因选址问题无法及时落地。对贫困地区,有针对性地指导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协调解决三条控制线的矛盾冲突,优化贫困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未来15年的发展合理预留规划空间。

用地计划应保尽保。对全区深度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石漠化片区县等各类贫困县,该厅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十三五”以来,共单列下达全区54个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7707公顷,由贫困县自行统筹保障发展用地。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及脱贫攻坚住房安置保障、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饮水安全等扶贫项目,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由自治区统筹保障,有效减轻地方用地压力。截至目前,全区贫困县提出申请、符合核销条件的项目用地指标,已全部足额保障。强化脱贫攻坚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修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办法及其细则,以更灵活的新增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形式进行市场交易,明确指标交易所得收入在扣除成本和应得收入后,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3 优化流程,用地审批提速增效

实施特殊用地审批政策。对深度贫困地区建设项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民生项目,在落实安置补偿、符合用地规划情况下,该厅允许“先用地,后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确保不因土地问题影响急需动工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其中,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经自治区预审可办理用地手续。

用地审查报批提速增效。结合“放管服”改革,该厅在全国首创自治区、市、县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机制,全区用地报件一次性通过率由原来不足20%提升至80%,建设用地审批平均缩减了5个工作日;下放乡镇批次用地审批权限,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审批层级由原来的“县—市—区”三级审批,精简至“县—市”两级审批,审批时限缩减20个工作日。2020年,该厅开展自治区脱贫攻坚项目开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大决战,将脱贫攻坚项目用地审查办结时限及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补正材料时间压缩50%以上。对用地规划修改、调整方案、征地报批工作涉及的社保审核意见、林地批复等,实行容缺受理审查。

2016年以来,广西已连续4年实现了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100%保障。到2019年底,全区71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了搬迁入住。

4 指标交易,增减挂钩反哺农村

充分运用增减挂钩政策,为贫困县筹措扶贫资金。该厅允许贫困县预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入市交易,在脱贫攻坚期内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实行增减挂钩与用地计划挂钩制度,出台商服商品住宅项目必须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激励区内相对发达地区购买贫困县节余指标,在保障城市用地的同时,为贫困县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互利双赢。疫情期间,创新项目核查方式,出台“国土调查云+实地核查”措施,确保贫困县节余指标及时挂牌交易。

截至当前,广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面积已达4705.53公顷,累计为贫困县筹措脱贫攻坚资金198.34亿元。其中,争取增减挂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2.8亿元,区内交易85.54亿,合计到位资金144.46亿元。这些资金已全额返还当地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为贫困县渡过疫情难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此外,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动增减挂钩政策与易地扶贫搬迁有机结合,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旧房拆除后具备复垦条件的地块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简化项目立项、验收程序。截至目前,全区符合条件、已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的易地扶贫搬迁户有2.8万户,已完成复垦面积2199亩。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共为农村修建道路、篮球场、太阳能路灯、饮用水蓄水池等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形成了增减挂钩反哺农村发展的新机制。

5 政策倾斜,行业项目开花结果

倾斜支持土地综合整治。“十三五”以来,广西自然资源厅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求,加大土地整治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下达第三期广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资金2.46亿元,涉及12个贫困县,贫困县资金占比约87%。争取自然资源部、财政部支持广西实施兴边富民重大工程,其中防城港、百色、崇左3个市13个县实施规模达29.75万亩,总投资7.32亿元。其中倾斜安排贫困县5.9亿元,占80.6%,有力提升了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推进矿产资源产业扶贫。该厅优先调整贫困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先后组织开展了田东县、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论证,新增石灰岩、方解石等矿种开采规划区块。“十三五”期间,在全区贫困地区安排110个找矿项目,投入经费28403.78万元,涉及铝土矿、锰矿、碳酸钙、锡、银、锑等地方优势矿种。优先调剂配置贫困县砂石采矿权指标,优先调配贫困地区8个采矿权指标,指导大化、隆林、罗城、天峨等县组织出让17宗采矿权,收到了“资源换产业”的目的。

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土地质量评价。“十三五”以来,全区投入贫困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54018.21万元,项目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和培训演练等项目,有效解除地质灾害威胁31.27万人,实现183户877人避险搬迁。在全区50个贫困县部署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项目,投入项目总经费17555万元,评价总面积5.43万平方千米,发现富硒土壤3.24万平方公里,综合提出146个富硒土地开发建议区,有效引导贫困地区推进富硒产业、现代特色产业开发及农作物种植等产业结构调整。

(本版文字由广西自然资源宣传中心统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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