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按照白城市交安委组织召开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的会议精神,从严整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强化秋季事故预防工作,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市人民安全出行,吉林省洮南市交巡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宣传重点,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业务窗口进行“零距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自有阵地,完善车管、事故、违法办窗口的宣传措施,充实宣传内容,刷新宣传平台,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和驾驶人进行“零距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车管所充分借助群众办理业务的同时,及时宣传便民利民措施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事故当事人的的同时,进一步再宣传,再教育,做好每个责任人、受害人、每个家属的辐射教育;交通违法处理民警对违法当事人直接进行面对面教育,使每一名当事人接受一次深刻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路面执勤“点对点”宣传教育。要求全体执勤民警人员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处罚与教育并重,在纠正违法时坚持纠正一起违法,进行“点对点”宣传,让当事人意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消除侥幸心理,不断增强“车祸猛于虎,害人又害己”的安全观念,提高思想警惕,端正驾驶作风,切实提高交通法治和安全防范意识。
运输企业“面对面”宣传教育。以客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组织民警积极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幼儿园学校等地,通过对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上交通安全课、深入剖析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督促运输企业注重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增强驾驶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并检查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要求运输企业制定并完善安全责任制,并与运输企业签定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两站两员“常态化”宣传教育。以点带面,全县辐射,进行“常态化”宣传教育。一是发挥交管站的职能作用,在镇街道、村委会、主要公路口和客运站点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依托村组广播站播放安全提示。二是发挥劝导员宣传作用,借助农村集会活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等资料,切实提高农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出“人人关心安全、人人自觉保障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