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就下步如何贯彻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讨论,提出了四项贯彻落实的措施。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就学习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刻的交流发言,并结合昌宁检察工作实际对当前昌宁县检察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剖析。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根本在于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要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共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要加强检察业务建设,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发挥作用,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作为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把昌宁检察院真正打造成“群众身边的检察院”。
二是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关键是“明形势,转理念”
会议指出昌宁检察院全体干警要深刻领会张军检察长讲话中指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六大变化,适应新时代对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在切实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上持续发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保障民生的能力;要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转变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加强监督效果上下功夫;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力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上下功夫;要坚持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断加强管理精细化、办案协同化水平,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要建立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杜绝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是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抓手是“强队伍、提素质”
会议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紧盯“人”这一关键因素,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检察队伍素质跟不上,“关键少数”不适应的问题。要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成员整体素质,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逐步解决“关键少数”不适应的问题;要不断健全引人用人机制,确保优秀人才招得来、留得住;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打通人才交流的堵点,在高素质人才引进上加强同上级院的纵向交流和当地各部门间的横向交流,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引进办法,解决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要整合优化检察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为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提供广阔有效的平台;要把各项检察职业保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理顺三类检察人员的晋升渠道,解决保持队伍稳定的后顾之忧。
四是是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落脚点是“抓业务、树形象”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基层院建设的落脚点在于提高司法办案能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担当起“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者”“人民利益践行者”的角色。昌宁检察院在推动检察业务发展中,要通过优化办案模式,建强办案组织提升监督能力,把刑事检察这一传统主业进一步做优,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要通过配齐配强员额检察官实现分工负责,加强同先进地区的交流学习,开阔监督视野,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监督工作做实做好,用法律监督武器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始终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办案”的新时代检察办案理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树立新时代基层检察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