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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管理 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2020-07-21新闻41

《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出台施行以来,市公安局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和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强化依法从严、联动共治,不文明养犬和违法养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养犬管理开局战成效显著。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实地督导推动《办法》贯彻落实。

高标准落实

快速组建10支4人以上的专业捕捉队伍,全部配齐、配全专业捕犬工具,建设完成了泰城城区市级犬只收容场所,确定了犬只免疫证统一制式,布设了14个公安与畜牧兽医部门联合登记免疫办公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泰安市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通告》。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拟定我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对外公开征求市民群众意见建议。

全方位宣传

通过网上、网下多种宣传方式,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遛犬集中区域、重点路段以及街道社区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法律条文;在新媒体平台开设文明养犬专栏,通过制作播放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宣传活动,提升《办法》的公众知晓度,推动依法、文明养犬观念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条幅100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图册6万余册,宣传单5万份,粘贴宣传海报1万余张,新媒体发布文明养犬专题50期,关注阅读转发达15万人次,播放文明养犬公益广告1万余条次。

精准化巡查

积极采取错时工作制、弹性工作制,在市民遛犬集中的早晚时段,加大对广场、绿地、公园、小区及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的巡逻查控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及时发现、劝导、查处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遛犬不拴绳、不及时清除犬粪、携犬进入禁入区域等不文明养犬和违法养犬行为,及时捕捉流浪犬、无主犬。截至目前,共依法处罚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违法行为9起、携犬进入禁止区域违法行为4起、携犬外出未按规定牵引行为4起,捕捉流浪犬、无主犬187只。

常态化联合执法

主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集中行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4次不文明养犬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出动警力177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0辆次,联动相关部门出动车辆60辆次,人员339人次,发现并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323起,发现并制止携犬进入禁止进入区域的不文明行为144起。

下一步,泰安警方将持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完善相关收费工作,进一步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把养犬管理工作打造成民生工程、亮点品牌。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文明和谐家园贡献力量!

#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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