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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认定有此行为,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停用5年

2020-10-20新闻19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提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打住,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了!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电话卡和银行卡(简称“两卡”)。从理论上讲,只要每张卡都实名实人、通讯和转账信息可追溯,就能及时确定嫌疑人,并为事主追回损失。然而,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采取购买电话卡和银行卡的方式,这也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的黑灰产业。近年来,出售、贩卖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加剧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

广州市公安局今天通报:9月7日以来,为了最大限度压缩广州市对公账户、银行卡、电话卡贩卖空间,铲除本地黑灰产业链条,作为全国首个“断卡”行动试点单位,广州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下发的“两卡”线索和工作中不断发现的买卖“四件套”(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U盾)等电诈黑灰产线索,以在广州地区活动的开卡团伙及相关犯罪行为为打击重点,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断卡”工作。

行动试点一个月以来,广州警方共抓获开卡、带队、收卡、贩卡、行业“内鬼”等5类涉电诈“两卡”嫌疑人689名,摧毁作案团伙28个,核破案件563宗;打掉贩卖、中转涉案“两卡”窝点39个,现场缴获775张涉案银行卡、手机卡454张;通过与银行、运营商方面联动,筛查发现9.1万张涉诈存量银行卡,以及新增的830个电话卡、422张银行卡,进行封停冻结,联合相关银行对所有涉案人实施惩戒,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打击治理涉电诈“两卡”犯罪工作提供了经验。

本次“断卡”行动期间,广州警方破获的典型涉电诈“两卡”犯罪案例

典型案例一:

收集电话黑卡,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作案电话卡

近期,广州警方发现一个活动在白云区的疑似电话黑卡商收寄件频繁,寄件方向均为云南边境地区。9月13日,在截留了该窝点寄往云南的一批电话卡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白云区公安分局展开收网行动,在白云区某出租屋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现场缴获电话黑卡450张、用于试卡的手机1部、已拆封的快递信封约400个(每个信封内都保留有电话号码开户人信息的纸质资料)。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朱某供述,从今年初开始,其为境外的诈骗团伙提供作案电话卡,每天收集汇总广州市各级黑卡代理商的电话黑卡后,再重新包装寄往云南边境。该案的侦破,直接消除了广州市潜在的涉案电话卡线索数量近千条,有力斩断了一个重大涉电诈黑灰产业链条。

典型案例二:

明知他人用于电诈违法活动,仍然帮助他人代收代发

近日,番禺区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发现一伙男子在蔡边村一带专门帮人代收代发银行卡和电话卡。9月27日,番禺区公安分局在市桥某出租屋内抓获莫某、阮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103套银行卡(带银行U盾、电话卡)、75套银行U盾(带电话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其从9月23日起,帮网上认识的“老板”收取装有银行卡、电话卡的快递包裹,用表格登记好,按“老板”发的地址寄出去。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仍然帮助他人代收代发。目前,番禺区公安分局已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三 :

“内鬼”利用客户资料多开卡,转卖给“卡头”牟利

9月28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白云区公安分局,在太和镇某出租屋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邝某,现场缴获电话黑卡约100张、写卡器1个。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在“广州市×辰物流公司”(某通信运营商外包公司)任业务员期间,利用运营商的开户工号,在上门为网购电话卡的客户送货并现场激活时,利用客户的身份资料多激活1张电话卡,转卖给“卡头”牟利,共卖出15张电话卡,获利1500元。目前,白云区公安分局已对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新规:

买卖银行卡账户?5年内将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据了解,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办在京召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同时,制定出台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失信用户的惩戒措施,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和行业人员。

广州警方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更坚决果断的措施,继续全力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力争打掉一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深挖一批内外勾连作案的行业“内鬼”,整治一批“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曝光一批开办“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网点,惩戒一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运营商和银行,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同时,广州警方将严格落实国务院联席办部署,对后续行动中发现的所有涉案人,联合银行部门采取“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通俗来说,就是该措施启用后,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办个人或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支付等。

警方提醒: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同时,市民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二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三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栋 通讯员 柯贞煊 张毅涛 陈玉敏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陈婷婷

#网络诈骗#电话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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