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就当前加大对贫困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能源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等相关情况,回应了社会关切。
“在能源规划布局、能源项目建设安排上,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特别是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项目。”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国家能源局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攻坚发力、定点帮扶四个角度“精准发力”,实现了农村用电条件大幅提升,农村用能方式深刻变革。
2015年,我国全面完成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解决了4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了人人有电用。2019年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前达到预定目标,完成160万口农村机井通电,涉及农田1.5亿亩;为3.3万个自然村通上动力电,惠及农村居民800万人。小城镇中心村用电质量全面提升,惠及农村居民1.6亿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人李创军表示,2019年底我国已经提前完成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今年上半年,提前完成了“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显著改善了深度贫困地区2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1900多万名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用电条件。
目前,农村年平均停电时间从2015年的50多个小时降低到15个小时左右,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4.96%提升到99.7%,户均配电容量从1.67千伏安提高到2.7千伏安。
章建华表示,目前,农村电气化率为18%左右,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电冰箱、洗衣机利用率明显提高,空调保有量是2012年的2倍以上。农村用能清洁化程度不断提高,2018年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21.8%,比2012年提高8.6个百分点。
能源开发建设为贫困地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发挥了重要的脱贫带动作用。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累计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31座、6478万千瓦,现代化煤矿39处、年生产能力达1.6亿吨,清洁高效煤电超7000万千瓦,合计增加就业岗位超过10万个。
李创军表示,国家能源局先后五批下达了光伏扶贫的专项建设规模和计划,地方参照国家政策组织实施了一批光伏扶贫的项目。截至2019年底,光伏扶贫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36万千瓦,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在光伏扶贫电站里面,建成约8.3万座村级电站,覆盖9.23万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5.98万个。
“我国近一半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光伏扶贫对脱贫攻坚作出很大贡献,覆盖2397万人。”李创军说。
章建华表示,未来将实现能源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农村能源供应结构,推进农村能源的变革。
章建华表示,将继续抓好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与此同时要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发能源资源,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动能。(记者崔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