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港珠澳大桥海事局与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处置一起非法登墩垂钓事件。港珠澳大桥海事局与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联合执法,从严处置,并借此事件展开调查,深入了解违法环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2020年10月11日1530时,大桥海事局西岛海巡执法大队在巡航过程中,发现青州航道54号桥墩有数条鱼竿通过防撞墙孔伸入青州航道内,疑似有非法登墩垂钓者,执法人员随即对附近桥墩展开巡查。经详细巡查,54号、57号、59号桥墩内均发现有垂钓者,共伸出鱼竿二十余条,严重影响青州航道通航环境。海事执法人员立刻将现场情况上报,并联系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处置此次非法登墩垂钓事件。
1630时,公安人员到达事发现场,双方紧密配合,集中现场执法力量,逐一排查54号、57号、59号桥墩,要求垂钓者配合工作,将渔竿渔具和自身携带物品转移到执法艇,并跟随执法人员离开桥墩,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其中,54号桥墩有三名垂钓者,为广州、佛山人士,于10月10日1700时搭乘交通艇登墩垂钓;57号桥墩有六名垂钓者,为珠海、中山人士,于10月11日0900时搭乘交通艇登墩垂钓;59号桥墩有两名垂钓者,为广州人士,于10月10日1700时搭乘交通艇登墩垂钓。最终,三座桥墩共11名垂钓者均转移至执法艇上,桥墩内部和桥梁航道无其他异常情况,现场通航环境恢复正常。
通过调查,公安部门最终确定交通艇船东黄某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水域的违法行为,没收黄某违法所得,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1名登墩垂钓者态度端正,配合调查,念其初犯,予以警示教育,无罪释放。
登墩垂钓原因浅析:01、垂钓者多为外地人士,通过微信群或者朋友介绍登墩垂钓,缺乏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对当地政策法规全然不知,导致误入禁区垂钓。02、港珠澳大桥桥区智慧监管系统尚不完善,监控探头存在死角,部分登墩垂钓者利用监管漏洞,心存侥幸心理,躲避执法。03、交通艇船东知法犯法,私自揽客,运输垂钓者非法登墩垂钓,以牟取暴利。
现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