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法官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
□本报记者周青莎本报通讯员伊乐林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以来,宜阳县法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准确把握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将提升评价指标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抓手,紧紧围绕“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和“提升企业满意度”四大指标,聚焦五类合同,破解破产难题,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大举措持续提升办案效率
“真没想到一个多月就能解决,给我们节省了大量精力和物力。”说起自己的案子,江苏某公司负责人深感意外。
这家公司被洛阳某机械装备公司拖欠货款14万余元,宜阳县法院受理后,立即加挂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标签,通过电子送达、线上核对证据等方式在线审理,仅用34天就结案。
宜阳县法院依托严格审判管理的传统,突出办案效率,强化诉讼流程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及时督促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目前无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对加挂绿色标签案件,坚持日提醒、周通报、月讲评,疑难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发改案件实行集中“会诊”,并经常查缺补漏。
依托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程序分流员的作用,对营商环境类案件进行精准识别,尽力做到当日识别、当日立案、当日分流,目前立案平均用时为1.5天。充分发挥速裁团队的作用,通过小额速裁、裁审分流机制,提速案件办理节奏,大幅缩短办案周期,目前审结营商环境类案件264件,结案率为86.84%,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33%,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31.41%,审理平均用时为26.24天。充分发挥速执团队的作用,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营商环境类执行案件,限时采取执行措施,及时启动司法评估拍卖程序,通过快速执行,加快中小微企业债权实现速度,力保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目前,执结营商环境类案件40件,执结率为95.24%,首次执行平均用时为77.53天。
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立案进网、办案在网、痕迹留网,积极推进集中诉前保全、集中诉前鉴定、集中送达,目前营商环境类案件网上立案率为91.86%。大力发扬“枫桥经验”,不断延伸诉前服务,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一起,打造线上、线下同步运行、规范高效的诉讼、调解一站式解纷服务平台,多元化解决涉企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诉讼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大机制保障破产案件质效
建立专业化破产审判机制。该院精选审判经验丰富、熟悉破产法律法规、工作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较高的员额法官,成立了专门的破产案件审判团队,促进破产审判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完善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做好对简易破产案件的识别,积极运用破产简化程序,打通简易破产案件的“快车道”。对简单案件在听证、债权人会议、财产清偿等环节上实行标准化作业、格式化处理,缩短时限、快审快结,基本实现“无产可破”案件3个月内审结。对复杂重整案件,加强庭内重整和庭外重组衔接,提高重整程序的审判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融资再生途径。
畅通法院内部及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强化“一盘棋”意识,加强业务庭与国土、房产、税收等联络沟通,以及合议庭与清算组的沟通,协调解决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重点难点问题。
强化司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责令限期整改制度、管理人月报告制度、派员驻厂办公制度、重大决策监督制度,通过监督增进破产程序的制度效益,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权益回收。
善意文明让企业感受司法温度
善意文明裁判执行。该院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既全力保障胜诉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又避免损害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该院还积极开展大走访、“四官服务基层”、巡回审判、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大曝光行动。让人民群众不仅看见司法的“力度”,而且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宜阳县法院将紧紧抓住营商环境指标这个“牛鼻子”,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沟通,共同研判优化营商环境涉法涉企事项,形成“总体发力、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努力通过司法活动增强企业信心、市场信心、社会信心,用法治滋养企业发展,用法治激励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