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扫黑除恶
近日,由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曹浩勇等十一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一案,在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历时四天,于10月17日结束。
经审查查明,该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采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四个罪名,势力范围十余个乡镇,三十四起违法犯罪事实,持续时间长,波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
公诉人指控犯罪
部分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接受审判
在案件受理前,莘县人民检察院高点站位,及时提前介入,精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升办案质效;受理该案后,院领导发挥“头雁效应”,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全程带头办案,在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同时,专案组成员逐一核实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确保将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持续贯彻落实上级“六清”要求,强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向纪委监委移送相关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纠正漏捕四人、追诉漏犯二人,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做到快捕快诉,确保打得准、打的狠。
针对该案涉案人员多、违法犯罪事实多、多名被告人拒不认罪、辩护人有诸多辩护意见的不利局面,制作了完备的出庭预案,并主动向法院建议召开庭前会议,为庭审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庭审阶段,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全面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九名在押被告人在其所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参加庭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发表意见,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公诉人对各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 | 莘县人民检察院
文图|王彬、庆川
统筹|王蓉蓉
编辑|闫现令
审核|王蓉蓉、李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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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