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黑龙江省“敬老月”科普 | 李启祥:《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主要规定
为强化全社会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敬老月”活动的要求,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开展“敬老月”活动。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将在“敬老月”期间开设“孝亲敬老大讲堂”,邀请邀请省内权威专家,围绕老龄化国情教育、老年人法律维权、老年人预防新冠肺炎、阿尔茨海默症预防、寒地老年人养生等五个主题开展讲座。
本期讲座
本期讲座由李启祥老师为大家讲解《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主要规定。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是一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老年朋友的普遍欢迎。条例在老年人出行、旅游、休闲等方面给予很大程度的优待,同时在老年人生病住院期间,规定子女可以享受陪护假,照顾生病父母,体现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条例还在防止老年人遭受家暴、走失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专家简介
李启祥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法学法学硕士,现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二处处长,主要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等立法综合服务工作。
法学专业理论功底扎实,立法工作经验丰富。曾先后参与二十余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综合服务工作,食品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多部条例引起社会热烈反响。
撰写发表了《科学民主立法的几点思考》《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立法工作的几个重点》《加强自身建设,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立法主动适应改革的几个关系问题》《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几个问题》等多篇理论文章。
立法工作中能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积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用足用好立法资源,努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立法,能够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使出台的法规既能解决问题,又能充分体现民意,便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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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李 。多
校 。。对:张 。瑾
来 。。源:黑龙江画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