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年时间里,张某以恋爱交往为由,先后骗取四名女性钱财共计20余万元。四位受害者中,有30多岁的单身女性,还有已年过五旬的中年女士,她们都相信自己将与张某走进婚姻殿堂,甚至其中一名受害人还为张某生下一子,然而,张某只是把她们当成自己的“提款机”。记者从顺义检察院获悉,经顺义检察院公诉,张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7年底,30岁的张某与女友发生矛盾,为了排解寂寞,张某通过微信与40岁的郭萍(化名)相识。两人相约见面,张某谎称自己是某公司的监理,并提出与郭萍交往的请求,不到一个月,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张某甚至还带着郭萍见了家长。
然而在第一次见面时,张某就认为郭萍年龄偏大不适合交往,并起了骗财之心,而蒙在鼓里的郭萍却对张某十分信任。两人相处时,张某编造出各种理由,小到三五十的零花钱,大到几万元的购车款,先后共骗取郭萍14万余元用于其吃、喝、洗浴等个人消费。
此时,张某认为自己再骗下去就会引起对方怀疑。于是,拉黑微信、不接电话,张某就这样从郭萍的生活中消失。
就在与郭萍交往期间,张某又与32岁的灵灵(化名)相识,虽然他认为灵灵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却依然与其同居,并以朋友出车祸、请领导吃饭等理由,骗取灵灵3.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与灵灵同居仅一个月,张某便又悄悄离开,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但此时灵灵已经怀孕,并提出要与张某结婚,张某既要求灵灵生下孩子,又以母亲生病为由拒绝与灵灵见面。
通过一条卖车信息,张某认识了身背网贷急需用钱的阿平(化名)。张某谎称自己离异5年,聊天中,阿平认为与张某有共鸣,希望进一步交往,张某却盯上了阿平的信用卡。他假意同意交往,并表示愿意帮助阿平“养卡”,快速提升信用卡额度,骗得阿平的四张信用卡及密码后,张某提现3800余元便失去联系。
随后,张某又与51岁的阿珍(化名)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30岁的张某竟谎称与阿珍年龄相仿,并称自己因被牵涉进一起案件,需要等案件办结后才能与阿珍领取结婚证。同居期间,张某以购车为由向阿珍借钱,阿珍称自己手头没有资金,张某则以阿珍的名义借出7万余元网贷。
后来,阿珍无意中看到了张某的身份证,这才明白张某谎报了年龄,张某虽承诺尽快归还她钱款,但很快失联。
四名受害女性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12月,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此时,灵灵已经将孩子生下。案件移送至顺义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张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其骗得的钱款均已挥霍,无力偿还。
由于被害人阿珍被牵入网贷,本案承办检察官,顺义检察院检察官何晴建议阿珍第一时间向银行说明情况,告知银行自己并非是恶意贷款导致逾期。目前,阿珍已先行偿还了部分网贷,征信记录暂未受到影响。
今年6月,经审理,张某因犯诈骗罪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何晴表示,这起案件中,张某仅凭一张嘴,既骗金钱又骗人心。近年来,打着婚恋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许多人被嫌疑人的花言巧语与“糖衣炮弹”所迷惑,盲目信任他人,最终不慎掉入“爱”的深坑。何晴提醒广大单身女性,在与他人交往时,不要被其一张巧嘴迷惑和误导,要通过多种有效方法核实其身份信息、家庭状况,尤其对方提及借钱、投资等涉及钱财的事情,更要提高警惕。即使要借钱,也要保留借条、转账记录及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报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端 | 记者 刘苏雅
编辑 王雯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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