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建部: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吹风会现场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措施,促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相关《意见》已正式印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10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汪科在10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健身设施作为城市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重要切入口、突破口来大力推进。
汪科表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括城市和社区层面,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由于建成年代比较早,不仅仅是体育设施,还有其他的设施都存在严重不足,老百姓需求也比较迫切。 目前来看,主要存在选址难、建设难和资金难的问题,需要把握好这几个方面。
一是建什么、在哪儿建。在改造中,要进行摸底调查,进行综合谋划规划和计划,要优先安排好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从各地的试点情况来讲,要注重复合利用小区的公园绿地、空闲地、停车场还有闲置的建筑屋顶来建设。很多城市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比如大连的捷山观海社区就是利用改造原来的垃圾中转场建设足球场。还有孝感市文昌社区,利用原来“L”型的停车场改造成不规则足球场。
二是要把握好怎么建。要注重工作机制保障,各地政府要按照要求成立专班,加强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体育等部门工作的协同,形成合力,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来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推动健身场地设施落地。
三是要把握好谁来建。一是注重多方参与,老旧小区需要居民要主动的参与,也需要政府、部门、街道、居委会、企业等多方面的参与。在资金上一定要注重多方投入,怎么建,钱由谁出,我认为是最关键的地方。从各地的情况看,已经探索了很多方式,比如有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建立财政资金奖补机制等,刚才谈到的武汉等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试点城市,在全国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中就安排了一些中央预算内的资金给予了补助。据了解,在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试点中,社会资本的投入已经超过了1/3。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建设改造体育健身设施纳入到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要求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的机制,加强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的联动改造,来推动整个片区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活动场地的共建共享,增加健身设施的供给。
汪科说,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的改造等,从四方面抓紧抓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贴近群众建设场地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体育总局,组织各地开展调查,摸清短板,征求居民意愿,在群众身边,加快建设一批举步可就、小型化的健身设施和场所,形成类型健全、布局均衡的健身设施网络,营造功能完善的社区生活圈、健身圈。
二是因地制宜建设场地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体育总局,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在旧城更新、环境整治、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中,挖潜城市、街道和社区中的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河滩地、路桥附属用地、市政用地、老旧建筑等,通过整合、腾退、置换等方式,建设改造健身设施,破解空间资源紧张、体育健身场所不足的问题。
三是统筹谋划建设场地设施。很多试点城市根据场地的环境、条件建设了很多非标准、非规则的足球场地设施,并通过预约错时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推广社区足球场地建设的试点经验,满足不同类型的体育活动需要。
四是多方参与建设场地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推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工作,指导各地以补齐群众身边的各类设施短板为目标,加强工作协同,听取居民意愿,整合利用各类存量资源,建设改造成健身设施。
来源:规划中国、大理房协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