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凌晨,金某驾驶车辆在上海长宁路汇川路口发生了单车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为了进保险修理车辆,他报了警,民警接警之后,却将金某送进了拘留所,怎么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却要被拘留呢?
凌晨1点47分,华阳路派出所接到了金某的报警,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金某称自己当时正好绿灯下桥,路面有一个桥墩,他一下子撞上去了。
为了证实金某的说辞,民警请指挥室调阅了事发时段、事发路段的公共视频,然而,民警却有了新的发现,金某发生单车事故并不是他所称的1点47分,而是稍早前的1点32分,随后,金某驾车快速离开了现场,十多分钟后,金某驾车又回到了现场。
长宁公安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民警邹健幸称,当他到达现场之后,发现驾驶员金某神色慌张,语无伦次,而且还隐约闻到了酒味,就怀疑他可能涉嫌酒驾。
种种迹象表明事有蹊跷,于是民警将金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首先做的就是酒精测试。金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4mg/100ml,超过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看着自己的谎言被一一拆除,金某老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原来,当天晚上一家五口在嘉定聚餐,由于车内坐满了人,再叫代驾的话,就有一个人要自行回家了,酒足饭饱之后金某选择了铤而走险上路。 没想到路上发生了车祸,金某的第一反应就是快速逃离现场,到家后却发现车牌掉落在了现场,而进保险修理车辆又需要警方的报警记录,于是,金某又折返回到了现场,向警方求助,而警方的火眼金睛拆除了他一次又一次的谎言。
金某因此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计12分,并暂扣的处罚。警方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驶人员应自觉避免酒后驾车,亲朋好友也有做好规劝的义务,以免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
(素材来源:长宁台 记者:李婷婷、杜永超 编辑:殷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