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关于受刑事处罚人的报告义务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在18周岁时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甲可以免除报告义务B.乙在18周岁时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乙可以免除报告义务C.丙在19周岁时实施诈骗犯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丙必须如实报告D.丁在20周岁时实施抢劫犯罪,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在出国出境时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正确答案:】BD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到新单位上班后因此事被辞退合法吗? 可能合法,也可能不合法,需要分类讨论。首先介绍一下受过刑事处罚人的前科报告义务。《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法律规定了如果被处罚人年满十八周岁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不满十八周岁但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需要向有关单位如实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但法律并没有规定不报告的法律后果。① 平等主体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参考“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明确表明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或者表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需要如实报告,如果不报告的即使入职也将终止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因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劳动者不如实报告被企业发现后辞退是合法的。②如果企业并没有上述规章制度,劳动者入职以后,企业仅以劳动者之前受过刑事处罚为由辞退劳动者理据不足,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免于刑事处罚的人是否有前科报告的义务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