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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呢 3 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及后果

2020-10-18知识12

论述题:试述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A 经营状况恶化 B 丧失商业信誉 C 转移财产 D 更换法定代表人。答案是选B 。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呢 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之前;(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论述题:试述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1,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2,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后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法律后果:抗辩方得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附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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