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雍正王朝》的朋友,对于剧中的雍正最为倚重与信赖的幕僚邬思道必然不会陌生。
可以说,正是有了邬思道的辅佐,才使得雍正在并不占“合法性”优势和“人气”优势的情况下,实现了“弯道超车”,最终凭借“争是不争,不争是争”的策略获得了康熙的认可,并在康熙去世后,顺利登上了皇位。
然而,雍正与邬思道彼此之间信任的建立,也是经历了一番周折的,这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便是雍正作为皇子的特殊身份,以及他所要面对的是至高无上的康熙。所谓“伴君如伴虎”,雍正不得不为自己的政治前途以及身家性命做考量,所以在起初的时候也必然对在此之前从未有过接触的邬思道带有一丝“怀疑”与“防备”,以至于其对邬思道最初提出的建议要深思熟虑一番,不会马上予以表态。
尤其是对于邬思道对于雍正在“追比户部欠款”以及“审理刑部冤案”的两项建议,雍正尽管皆是给予了邬思道尊重,但是雍正也均在事后有了一丝“悔意”。前者让雍正受到了罚俸一年的处罚,而后者则是将太子胤礽陷入了非常不利的境地,以至于雍正在十三阿哥胤祥面前说“我怎么就言听计从了呢”。只不过,从长远来看,邬思道的这两项建议,对于雍正来说是明显的“利大于弊”,所以当雍正参悟了其中的道理后,对于邬思道也就此另眼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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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邬思道来说,他自始至终都是站在雍正的利益面来为其出谋划策。
至于“追比户部欠款”和“审理刑部冤案”,这两件事情看似都是康熙都在找寻能够为自己“分担事情”的皇子,实则却是抱有了截然不同的心态,尤其是对于太子胤礽以及整个朝局走势的牵涉面以及影响层面上,而这也是邬思道提出完全相反的两种建议方案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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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追比户部欠款”的差事,原因便在于太子胤礽并非矛盾的焦点。
按照邬思道的观点,挪借户部欠款的官员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其一,由于清朝时期官员的俸禄普遍较低,如果真的不去贪赃枉法,仅靠俸银确实难以维系生活,因而只能靠挪借户部银两度日。当然,也有像隆科多这样,没有了差事,进而缺少了收入来源,只能去挪借银两。而实际上,这在清朝时期也算是一种默许的“潜规则”,但凡是真的因为清贫而借款,往往都会被网开一面处理。
其二,便是如同桑佩、图伦升、郑元芳之流了,他们借取国库银两用作他用,为的便是谋取一己私利以中报私囊,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
其三,是由于朝中挪借户部存银已然成为了风气,如果不去挪借便被视为自视清高,而遭人另眼相看,于是他们在本可以不用接取银两的情况下还要欠下亏空,为了就是以此作为“投名状”,以迎合官场风气。这其中老状元陈文胜便是其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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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而挪借国库银两的,康熙的态度是非常的坚决,即追缴回欠款,使得国库充盈起来,以是朝廷能够应对灾患、战争等突发状况。
于是,康熙不惜牺牲掉自己的老功臣魏东亭,以此来给朝臣们进行提醒与警告,甚至还动用了自己的体己银子,先是为魏东亭还账,借着又为三阿哥胤祉填补了因编撰图书而欠下的亏空,而后又在一种老臣向其求情时,主动为其承担起了还款责任。
这些举动无不在表明康熙无比坚决的态度,那就是不管是谁的钱,以什么样的方式,都一定要还到国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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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前提背景之下,虽然作为国库亏空的最大“债主”,太子胤礽受到了一定的关注度,但其绝非矛盾的焦点与核心。
一方面,太子胤礽所欠下的巨款,并非是用以贪赃枉法,结党营私上,其最为主要的用途还是在于满足其奢靡生活的要求,如果细分的话,也就属于邬思道所说的第一种情况,即因为钱不够用而挪借银两。所以这仅仅是生活作风问题,并没有触及原则根本,大可不必过于的上纲上线。
另一方面,胤礽已经通过卖官鬻爵的将亏空予以了填补,算是做到了“亡羊补牢”,而康熙对于此虽然有着极大的不满,可并没有进行阻止与批评,说明康熙为了胤礽身为太子的威严以及康熙本人的颜面,已经予以了默许,这样一来其他皇子与朝臣们也不好在做评价,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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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邬思道建议雍正接下“追比户部欠款”的差事,是因为这件事情的涉及面广,并且为康熙极度重视,还关乎到了国家的安危,同时,太子胤礽没有牵扯过深,不会因为此而触动康熙内心之中的敏感神经,所以他才让雍正一定要接下此事,以给康熙留下积极正面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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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邬思道让雍正躲避“审理刑部冤案”,便是因为这件事与太子关联度太高了。
其实,包括康熙在内的所有人都非常清楚,在“人命关天”这样一个原则性的问题上,胤礽纵是贵为太子也不敢有丝毫的造次,可这件事情已然发生,太子胤礽就必然是难辞其咎。
首先,胤礽是署理刑部事务的皇子,更为关键的是,也是胤礽代康熙执行勾决人犯名单的,而张五哥已既然已经要被执行处斩,那就说明,其已经在没有经过任何复查和审核的情况下被胤礽勾决,这样一份近乎于是在“草菅人命”的责任是胤礽必须要承担的。
其次,纵使胤礽确实是因为手下人的蒙蔽而出现了失职,但是这件事情却也恰恰暴露出了国家整个司法刑名系统的腐败,包括从府道州县,以及地方督抚甚至是刑部堂官,都已经是处于“人设崩塌”的局面。而胤礽也因此要承担用人不当、监督不力的责任。
可以说,不管是哪一条,都是会对胤礽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毕竟这是触动了“天威”,而这也将直接威胁到胤礽的皇太子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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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的情况之下也使得此时康熙的心情是极为复杂和矛盾的。
他希望太子胤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进而悬崖勒马,加以改正,可此前胤礽的一系列行为又让康熙对其是愈发的失望,所以他想要给予胤礽的一定的教训,让其真正领悟为君之道。
当然,康熙想要的只是将胤礽打“疼”,并不想要将胤礽打“死”。
毕竟,胤礽不仅仅是他与自己的结发妻子、孝诚仁皇后赫舍里氏所生的唯一子嗣,更是因为康熙在胤礽身上倾注了半生心血,他也不愿这些努力和付出全部付支东流。而更令他更加不想看到的是,皇子们为了争夺嫡位,就此开始骨肉相残、兄弟阋墙,进而引发更大的朝局动荡与政治危机。
由此看来,如果太子胤礽真的因为此事而倒台,那么康熙对于这位“始作俑者”的痛恨之情,甚至会远远超过胤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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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也正如邬思道所说的:
“太子毕竟是四十年的太子,所谓名分早点,盘根错节。无论是谁,扳倒了太子,他都将不容于天下,不容于朝廷,最终也将不容于皇上。”
所以,邬思道建议雍正不去参与其中,实际上便是对于雍正的一种保护,为了就是不要让自身成为矛盾的中心与焦点,进而能够实现明哲保身,而不是“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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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用一手“苦肉计”,不仅“骗”过了康熙,还“骗”过了邬思道。
邬思道为雍正分析了整件事情的利弊缘由,可第二天雍正却在康熙面前依旧自告奋勇的主动接下了这份差事。
而这样也让邬思道感受到了极大的愤慨,这其中不仅仅是感觉自己的建议没有得到重视而心中感到了气愤与羞辱,更是为自己的见解不能被采纳而对自己的前途而分外堪忧,于是他准备收拾东西离开雍正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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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殊不知,当晚,雍正就开始实施了他的“苦肉计”,他用尽办法,将自己整成了风寒,进而在无力追查此案。
当然,雍正这样做实际上也是有他的两个目的。
一来,雍正这是做哥康熙和太子胤礽的看的。
对于康熙,雍正先表明自己愿意主动为康熙分忧的态度,可现实情况却是因为生病而无法继续办差,这样一来,就不会因为自己的主动拒绝而让康熙感到不满。
同样的,对于太子胤礽,雍正也可以说他本意是为了参与其中帮助胤礽掩护开脱,可如今的情况是自己力不从心,使得胤礽即便是受到了此事的影响也无法记恨于他。
二来,雍正这也是做给邬思道看的。
邬思道只给雍正说了要拒绝参与此事,可雍正在此基础上想到了用“自残”的方式,使得这份拒绝可以更加的名正言顺且不会得罪他人。这样一来,雍正在邬思道这里也算是找回了一定的“场子”,让邬思道也领略到了他的厉害与过人之处,从而对其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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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雍正用这样一手“苦肉计”,成功逃避掉了“审理刑部冤案”的差事,并且做到了在康熙与太子胤礽面前的两不得罪。
尽管起初雍正对于邬思道的决策还有这些许的误会,但是当一切尘埃落定,特别是弘历在康熙面前上演了一段“惊艳四座”的表现后,雍正对于邬思道也彻底放下了戒备,进而对其给予了百分之百的信任,二人的通力联手也就是从这个时候正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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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通过“追比户部欠款”以及“审理刑部冤案”这两件差事,通过不难发现,康熙希望自己的皇子们能够用于为其分担这个不假,可是这仅仅是停留在了事情表现,而从本质上来说,康熙对于这两件事的结果预期与根本目的上是截然不同的。
对于“追比户部欠款”,康熙要的是国库充盈,以维系国家的安危,这样一来打击面越广,成效必然也就越好;而对于“审理刑部冤案”,康熙希望的是以此教育、警告太子胤礽,使其能够警醒,并不希望矛盾扩大化,从而使得朝局重新归于安定与平稳。
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雍正在“追比欠款”时没有全部完成康熙的目标,康熙对其态度与品性予以了认可,对其惩罚也是因为其处事方法不当;而对于八阿哥胤禩,康熙起初也因为其能够顾全大局对其进行了晋封,但最终知道其卑劣的手段以及险恶用心后,立马对其评价为“其心可诛”,足可见对其的厌恶,而之所以如此便是因为胤禩触动了太子胤礽的地位,进而威胁到了政局的稳定,康熙怎么不为此动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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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思道则恰恰看出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也看到的康熙内心的根本想法,所以才会对这两件看似康熙考验是否有皇子为其承担的事情上,给出截然不同的建议。而这也是其建立在对于康熙的充分了解,同时也是对于雍正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所做出的最为正确的决策和判断。
而这也为我们揭露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那便是凡事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只有抓住了本质,才能真正的事半功倍,反之则有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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